医疗需要由医保公司决定 惹医生闹爆 陈家强:保险公司无改条款
友邦保险早前向私家医生发信,指投保人若入院接受无“医疗需要”的程序,或不获赔偿住院费用。立法会议员谢伟俊于立法会会议,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质询,保险业监理处有否跟进。陈家强回应指,保监处认为做法不涉更改保单条款,不损投保人利益,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有索偿争议,可向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
本身是医生的立法会议员郭家麒批评,说法向保险业界倾斜。外科专科医生林哲玄亦质疑,若保险公司无改条款,但市民根本不清楚医疗需要原来并非由医生决定,保险公司在销售保单时,或有误导成份。
“医疗需要”应该由医生决定,还是保险公司决定,近日引起广泛讨论。事件源自友邦保险在今年初,向私家医生发信指照肠镜、白内障等可以在日间医疗中心进行的程序,如非有“医疗需要”不赔入院费。有私家医生直指,有关信件是“市民头上一把刀”,令市民对医疗保险失去信心,政府有需要处理。
陈家强:无损投保人利益
陈家强在立法会回应事件,指保险是一种群体风险共承的安排。保险公司须确保由客户保费汇集而成的“保险池”用之有道,令保险体系及医疗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否则所有投保人都面对每年大幅的保费上调。
保监处已向友邦保险了解详情,该保险公司确认函件的目的是就现有保单条款,与医生作出沟通并加以厘清,并不涉更改医疗保单条款。由于无涉及更改保单条款,处方不认为相关事件会引致医保申索争议大幅增加,或有损投保人利益。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有索偿争议,可向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投诉局旗下设有保险索偿投诉委员会,由独立人士担任主席,专责处理个人保单引起而不超过100万港元的索偿投诉。
关注病人权益的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认为,今次纠纷主要是医生与保险公司意见不同,认为保险公司在病人申请索偿前,提醒市民保障范围,也非不可接受。他提醒消费者最重要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前,要了解清楚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