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警方联合巡查607间酒吧食肆 票控95人罚47.5万两酒吧停业
疫情持续升温,政府亦加紧巡查餐饮处所。食环署今日(28日)宣布,昨日至今日凌晨,与警方巡查共90间酒吧及517间其他餐饮处所。行动中共检控13名负责人,以及向95名顾客或员工发出定额通知书,以每日定额罚款5,000元,即昨夜单靠罚款已为库房进账47.5万元。
此外,有2间酒吧分别被勒令禁止营业一周及两周;亦有11间其他餐饮处所,被勒令禁止晚市堂食及限制最多2人一台,为期3日至14日不等。
▼6月18日 警方深夜中环兰桂坊巡查酒吧▼
食环署公布,昨日与警方巡查共90间酒吧,以及517间其他餐饮处所。行动分别检控2名酒吧负责人,以及11名其他餐饮处所负责人。此外,亦有84名酒吧顾客或员工,及11名其他餐饮处所的顾客或员工,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按现行规定,若顾客违反每台人数上限,或非餐桌饮食时没有佩戴口罩,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将被定额罚款5,000元。若以95名顾客或员工计算,即当局昨夜最少罚款47.5万元。
上述有关处所被发现违规后的翌日起,将被禁止晚市堂食,即下午6时正至翌日4时59分,每台不可多于2人,为期3日、7日或14日不等,甚至被勒令关闭处所一周至两周。
当中分别有2间、4间及5间非酒吧的餐饮处所,被勒令禁止晚市堂食及限制最多2人一台,为期3日、7日及14日。此外,亦有2间酒吧分别被勒令禁止营业一周及两周。
食环署并预告,执法部门将持续积极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呼吁餐饮负责人及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有关人士须严格遵从《第599F章》及《第599L章》,包括疫苗通行证中的“红码”及“黄码”等相关规定。
食环署亦强调,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在非餐桌饮食时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