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大楼内被发现无牌藏压缩气瓶 遭消防处票控 罚款7千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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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苹果日报》位于将军澳的总部大楼,被发现藏有无牌贮存压缩气瓶,遭消防处票控“违反危险品牌照上的条款/条件”,及“未领有危险品牌照而从事有关的活动”两罪,案件今(5日)在观塘法院提讯,苹果的代表认罪,暂委裁判官考虑案件非严重,涉案物品数量不多,两罪判处罚款7000元。
被告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被控于2021年12月8日于新界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违反依据危险品条例第6(1)条及9(1)条发出的危险品牌照的条款或条件,所违反的条款或条件“经批准的贮存所,在任何时间内,只可贮存牌照内所指定的危险品种类”。
另一传票指,被告并非根据并按照危险品条例批给的牌照而贮存9个四氟乙烷气瓶及16个二氟一氯甲烷气瓶,即根据危险品(适用及豁免)规例分号为第2类第2分类的危险品。
壹传媒临时清盘人今代表被告,求情指苹果日报于去年6月停止运作,其后所有董事辞职。被告对控罪所指的怀疑雪种气体并不知情,至消防处在12月8日调查才知悉。
案件编号:KTS 11830-1183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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