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澳大利亚康乐堡皮肤软膏含受管制药物 卫生署吁停用 警拘40岁男子
卫生署表示,发现两款皮肤软膏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药物成分“二丙酸倍他米松”,今日(23日)已到天水围一间药房展开行动,行动中警方拘捕一名40岁男子,涉嫌非法售卖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当局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如有疑问或使用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也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两款含有未标示受管制药物成分“二丙酸倍他米松”的皮肤软膏▼
卫生署表示,因跟进市民投诉,购得“澳大利亚康乐堡全方位皮肤软膏第三代配方”及“澳大利亚康乐堡全方位皮肤软膏第五代配方”并采样作化验,结果发现两款产品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药物成分“二丙酸倍他米松”,相关产品怀疑属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副作用包括满月脸、高血压、高血糖、皮肤萎缩等
“二丙酸倍他米松”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药,原本是用于治疗炎症的类固醇药物,其副作用包括有满月脸、高血压、高血糖、皮肤萎缩、肾上腺机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等。含有“二丙酸倍他米松”的产品均属处方药物,须在医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凭医生处方购买。
卫生署展开行动 警方拘捕一名40岁男子
卫生署今日在天水围一间药房展开行动,一名40岁男子涉嫌非法售卖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警方拘捕。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待调查完成后,署方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并会将相关个案转介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
根据现有法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 用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若市民已购买相关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问或用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也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01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