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控妨扰】料其他“煽动者”亦被控 梁美芬:一定唔只告9个

撰文: 何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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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雨伞运动的占中三子及6名民主派人士今日(27日)被要求到警署报到,并预告将被控以“公众妨扰罪”,本身为法律学者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最后被检控的人数一定不只9个,而在占领运动有领导角色,有份煽动他人参与行动的人会较大机会被检控。

梁美芬认为,将会被律政司以“公众妨扰罪”检控的人数一定不只9个。(资料图片)

梁美芬认为,以“公众妨扰罪”控告9人合理,因为对他们在公众地方架设路障,控罪有针对性,而自首者有机会减刑,故意煽动或教人参与占领,与被煽惑参与行动者,刑期亦有不同。她认为,现在才检控占领行动的“头面人物及故意挑战法律的人”有点迟,检控政策不一致。她指,视乎证据,参与占领行动的人士有机会被控其他罪行,例如:“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或监禁3个月。

本身是律师的立法会议员谢伟俊同样表示,相信警方最后不只控告9人。他指,今次检控一定是刑事成分的妨扰罪,量刑的考虑是被告有没有案底、是否认罪、造成的金钱损害等,而是否自首帮助不大。至于为何要拖至特首选举完结后做,他认为只是因为律政司处理的案子多,而占领案件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虽然政治上“少啲呢类争议会较好”,但法律上“迟早都要做”。至于是否特首梁振英想在政府换届前为候任特首林郑月娥“扫地雷”,谢则指未必是此考虑,反而可能是在政府换届前律政司希望完成手上案件。

一名具法律界背景的政协指,认同将会被控告的不只是占中三子等9人,因律政司处理文件及搜证需时,会分批检控,预计案件会在“七一”前“排好期”,但审讯程序会跨越政府换届;又认为法庭“唔会判得好重”,因为早前法庭处理其他占领案件时,已考虑占领人士是“为公义而非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