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南昌校政风波|校董会指校长黄丽婷疏忽职守涉失当 即炒无钱赔
香港青少年培育会陈南昌纪念学校校政风波持续发酵,法团校董会今日(20日)向黄丽婷校长发出通知,指她作为校长时行为不当,疏忽职守,并漠视法团校董会的指示,导致出现严重管治问题。
该校校董会于8月17日举行会议,经讨论后,过半数与会者认为黄丽婷无法令人满意执行校长职责,故作出即时解雇决定。黄最后受雇日期为8月19日,未获发代通知金。
香港青少年培育会陈南昌纪念学校校政风波持续发酵,周四(18日)该校十多名教师举行记者会,公开指控法团校董会干预校政,以致学校行政混乱,距离开学不足两星期,但大部份教师仍未完成续约程序,确认将继续工作的老师不足十人。
陈南昌纪念学校法团校董会,今日向该校校长黄丽婷发出通知,指发现她作为校长时行为不当,疏忽职守,并漠视法团校董会的指示。校董会续指,黄丽婷处理财务及采购行为失当、又向教育局提供虚假资料、行政安排有违专业考虑。
校董会于8月17日举行会议,经讨论后过半数与会者认为黄无法令人满意执行校长职责,故决定即时解雇,最后受雇日期为8月19日,不获代通知金。
校监陈瑞兰曾要求校长阻止教师出席记者会
校董会通告又提及黄作为校长,理应负责学校的教学及纪律,并有管辖学校教职员及学生的权限,但黄的不当行为,导致校董会与教师团队关系严重撕裂,对学校学生及学习带来不良影响,破坏学校声誉。
据了解,于陈南昌学校教师举行记者会当日,该校校监陈瑞兰曾向黄丽婷发出书面警告,指黄未有按校监要求,协助法团校董会解决当日的危机,批评校长未能有效阻止教师出席记者会,提醒黄丽婷作为学校领导人,应适时向法团校董会汇报学校情况。
工会质疑校董会涉违《雇佣条例》
教育工作者工会主席黄建豪指,校长参与工会行动后即被解雇,校董会涉嫌触犯《雇佣条例》,而书面警告及即时解雇的日期颠倒,亦质疑解雇未获常务秘书长批准,不合解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