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署3年前被掷汽油弹 两男现场被捕 认非法集结等罪候判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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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早前指涉参与2019年反修例运动一次于旺角的冲突被捕,并被控非法集结等罪,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两男承认控罪,他们均被指在一次袭击旺角警署的事件中曾身处现场,当日有人曾向警署投掷汽油弹等,两名被告均在现场被捕,一人曾在现场逗留并带有装备,另一人被捕时被搜出有镭射笔。裁判官把案押后至8月10 日判刑,以候他们的背景报告。

两名认罪被告:黄家伟(30岁,送货员),及岑子轩(25岁,工程助理),其中黄承认非法集结,岑则承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罪指黄在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警署对出一带与他人一起非法集结;岑则在同日同地被搜出有发光镭射装置。

2019年9月29日,有多人在旺角警署外聚集,警署外要围上水码,并有警员持枪守候。(资料图片)

有示威者在车道纵火

案情指,有示威者于当晚10时许向旺角警署扔汽油弹,警方呼吁示威者散开,但不获理会,示威者更不断叫喊及使用雷射笔照向警署,附近交通仍正常运作。直至晚上11时许,示威者在附近一条行车道纵火,警方展示旗帜警告不果,11时29分展开扫荡行动,黄及岑与多人被捕,黄当时身上有护目镜、索带等物,岑则有一支镭射笔。据相片段显示黄不但曾出现,更逗留了一段时间。

黄求情称无作过激行为

辩方求情指,黄为家庭经济支柱,其工作主要负责送递物资予隔离人士。黄当日无过激行为,也非主要角色,事后亦无再参与社会事件,现已感到后悔。

同案另4名男女的案件则押后至10月3日再讯。

案件编号:WKCC182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