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口服药|专家吁更进取向长者处方 倡降年龄限制:唔好硬梆梆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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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正研究放宽处方新冠口服药临床指引,医学会传染病顾问委员会联席主席曾祈殷今早(28日)于电台节目表示,两款新冠口服药最低适用年龄分别为12岁及18岁,他认为可放宽条件:“唔好咁硬梆梆睇有冇高危因素。”他亦建议,当局可提早获得长者及其家人授权,当确诊时立即派发药物,免错失5日内服用的黄金期。

医学会传染病顾问委员会联席主席曾祈殷。(资料图片)

两款口服药目前最低年龄限制为12岁及18岁

曾祈殷表示,现时医管局处方的新冠口服药,须于发病的5日内使用,通常不论是否已接种疫苗,首先供给60岁以上长者服用。至于60岁以下,则供给具高危因素的人士,包括肥胖、糖尿病、免疫系统失调等,亦会考虑已接种疫苗的剂数等。

曾祈殷称最低处方年龄具下调空间 病人转差前应尽早服用

曾指,目前两款新冠口服药,帕克斯洛维德及莫纳皮拉韦,最低分别可供15岁或18岁以上人士服用。他认为,处方年龄具下调空间,不应仅供予长者,认为在病人临床转差前亦应尽早服用:“有时唔好咁硬梆梆睇有冇高危因素,药厂都讲到明系希望5日内服用,呢个黄金期唔好过咗。”

▼两款治疗新冠肺炎口服药▼

曾祈殷吁先向长者取得授权 加快开药流程免失5日黄金期

曾亦建议,当局应更进取向长者处方口服药,例如可提早获得院舍长者及其家人授权。他解释,由于两款药物略带不同,若先向长者宣传并获得授权,当确诊后则可立即派发,以免申报及运输等过程需时,错过5日内服用的黄金期。至于在社区居住的长者,亦能以相同方法处理。

此外曾亦提到,虽然有病人希望能获得口服药,但亦有病人“耍手拧头”不愿被处方,部份为对药物不认识;亦有部份因没向当局呈报确诊,仅快测显示为阳性,故系统并无纪录,医生在该情况下难以处方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