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少女公厕内围掴12岁女童 官称行为非社会所容 判感化及社服令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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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童因涉感情纠纷,遭多人在公厕内围堵,期间遭人掌掴、淋水及抢去手机,众人早前承认袭击及接赃等罪名,其中5名女被告今(23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叶佐文判她们所犯的错事非社会容许,但相信她们本质不坏,又自言他也为人父母,要拘留他们也感“肉赤”,相信她们会“行番条正路”,判其中4女接受12个月感化令,一女被告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因确诊新冠肺炎而未有上庭的男被告,押后至8月12日判刑。

众被告案发时14至16岁

案件共涉5女1男被告,他们案发时仅14至16岁,他们分别为:张庭叡(男,18岁)、郑灵玉(17岁)、陈柏迎(18岁)、吕子晴(19岁)、郑恺晴(19岁)及李菀淇(19岁),6人承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他们于2019年5月18日在将军澳宝康公园女厕,非法和恶意地袭击X,致造成其身体伤害;张、郑、陈及李另承认一项处理赃物罪,即明知该部属于X的iPhone为赃物,仍不诚实地将该iPhone保留、搬迁、处置或变现。

案件发生于将军澳宝康公园。(资料图片)

男被告确诊新冠肺炎押后判

唯一的男被告张庭叡,因确诊新冠肺炎未有出庭,其判刑押后至8月12日。其余5名被告在庭上自行求情时,均哭诉并向家人道歉,承诺不会再犯。

叶官听罢称看过5人的资料,相信她们本身不坏,但始终是做了一些社会不容许的错事。而案件至今耽搁了一段时间,幸而众被告能够珍惜时间,改进自己,除吕子晴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余下4人同判12个月感化令。

法官叶佐文自言,他也为人父母,早前要拘留众被告亦感到很“肉赤”,但他对今日接受判刑的5名女被告有信心,相信她们会“行番条正路”。(资料图片)

叶官相信众被告本质不坏

叶官判后自言,他也为人父母,早前要拘留众被告亦感到很“肉赤”,但他对5人有信心,相信她们会“行番条正路”。叶官又指,5名被告均为家中“宝玉”,希望其家人能多关怀他们,强调她们本质不坏,并说:“只系一件错事,每个人都做过。”叶官语重心长地表示,事情已过去,希望她们能记住此次的教训。

与男被告闲聊后被带入女厕受骂

案情指,张于当日下午与X在公园闲聊。张的女友郑灵玉出现,和X一同到厕所就感情问题责骂X。其余被告陆续到场,陈先把X推向倒在地,并轮流掌掴及脚踢X。陈之后再用胶牌打了X头部,并威胁X不要“搞”张,继而再用水淋X。

一名途人进入厕所,X被推入厕格,陈叫X不要再联络张并交出手提电话,X因害怕照做。其间再有途人进入女厕,众被告逃去但事后被捕。张警诫下称只负责把风,X的电话之后被他们变卖获利700元。

案件编号:DCCC 38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