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46岁女照顾员认罪 曾扯2岁男童头发及拖他的头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爆员工涉虐待儿童案,其中10名被告今(9日)在九龙城法院再提讯,并首次有被告认罪。一名46岁女高级儿童照顾员承认虐待在中心内寄住的2岁男童,包括曾扯他的头发及推他的头向墙。裁判官把她的案件押后至6月22日,以候其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其他9名被告则押后至7及8月再提讯。
认罪的女被告香咏珊,46岁,承认去年11月30日,及12月17日,袭击居于旺角童乐居的男童B。
男童B因家人无法照顾而被带到童乐居
控方案情指,涉案的“童乐居”是收容初生至3岁未有家人照顾的幼童。涉案的男童B案发时2岁,因双亲无法照顾他而被交到童乐居暂住。
警方调查发现407宗事件
认罪的女被告自1996年已开始从事照顾儿童的工作,并有上相关课程,并于1999年起为登记儿童照顾员,童乐居亦规定不能对居于该处的儿童施行体罚。去年12月,有居于童乐居附近的居民见到有居于该处的儿童疑受到虐待,警方捡取了相关的闭路电视片段后,发现407儿童疑受虐事件。
被告曾扯男童B头发及推他的头
其中两宗与女被告有关,包括在去年11月30日,有小童在看电视时,男童B用手抱著另一名儿童的脸,被告即走近他,用右手扯男童B的头发,左手则拉男童的头,男童当时有喊及向后跌,被告仍有拉他的腿。
另一次事件发生于去年12月17日,男童B与7名小童厕所附近时,拿著衣服的被告用裤丢向一名孩子,然后有推男童B的头向墙,男童B之后有用手掩著头。
被告称因本案而患上焦虑抑郁症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两次事件中,被告只是想制止男童B捉著另一孩子的脸,及想他集中精神上厕所,她已深感后悔并承认卤莽,愿意向男童道歉和赔偿。被告因本案亦患上创伤后遗症及焦虑抑郁症。
另9被告7及8月再提讯
同样于今日提讯的9名被告继续毋须答辩,她们包括:李慧雯(24岁)、谢绣蔚(25岁)、张惠燕(29岁)、李佩贞(32岁)、林美宝(56岁)、陈霭盈(23岁)、周翠英(45岁)、傅悦朗(25岁)、刘露琪(24岁)。除林美宝押后至7月8日再讯外,其余8人将于8月4日再讯。
案件编号:KCCC 88,238,285,350,597,649,13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