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警吁勿非法集结 有共同目的一人或也违法:行街食饭无问题
后日周六(4日)是“六四事件”33周年,新政治形势下,暂时未有团体举办大型公开活动。警方港岛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廖珈奇今午(2日)会见传媒时,呼吁市民不要参与、宣传或公布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又指留意到近日有人透过不同途径包括互联网及其他媒体,宣传鼓吹在6月4日到铜锣湾维园一带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他强调,警方当日会在相关地点部署足够警力,迅速果断执法,被问到会否如去年做法关闭维园,廖表示今年情况与去年有所不同,去年关闭维园部分范围是因有人已入纸申请举行集会,而今年暂只有人在网上呼吁,警方会留意事态发展再作考虑。
警指有人在互联网鼓吹6.4到维园一带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港岛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廖珈奇表示,留意到近日有人透过不同途径,包括互联网及其他媒体,宣传鼓吹在6月4日到铜锣湾维园一带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廖珈奇又指,警方今年到今日为止未收到任何公众集会举行通知。
他称,因应过往多年六四有大量人群聚集,去年警方基于疫情禁止举行,但仍有市民尝试挑战法律底线甚至以身试法,警方对有相关宣传及鼓动十分关注,根据《公安条例》,任何人无合法权限及合理辩解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一经定罪最高可监禁五年。警方呼吁市民切勿参与任何未经批准集结,同时用任何形式宣传或公布鼓吹人参加,亦属犯法,最高可监禁一年。
廖表示,根据法庭判例,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有无使用武力都不是考虑因素,而法庭就2020年6月4日一宗案件,被告人被判监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廖续称,法庭曾提及过,即使该些人士非在现场或不在同一地点,但透过任何途径或媒介参与,都有机会被视为参与非法集结:“所以重点系呢个人未必需要系现场出现。”
廖称到现场参与行为已有机会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若其行为有扰乱公众、破坏社会安宁情况,即有机会演变成非法集结,警方十分担心会有人误堕法网。目前本港疫情仍然持续,廖表示,现仍维持四人限聚令,群组聚集会被罚5,000元,最高可监禁6个月。
一人自发到维园会否犯法?警:同时间有同目的即属公众聚集 需申请
被问到一个人自发到维园纪念六四、或在其他地方纪念会否触犯法例,廖珈奇回应指,即使一个人自行到维园纪念,但若有其他人在同样时间、地方,做同样的事情,有同样的目的,即为公众聚集,需要根据《公安条例》作申请。廖强调,市民当日到铜锣湾一带“行街、食饭、睇戏”无问题,但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或扰乱公众秩序,即使独自一人,但同一地点有他人同时表达诉求,亦有机会触犯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限聚令。
将部署足够警力 会否再封维园将视乎事态发展
他强调,警方当日会在相关地点部署足够警力,迅速果断执法,被问到会否如去年做法关闭维园,廖表示今年情况与去年有所不同,去年关闭维园部分范围是因有人已入纸申请举行集会,而今年暂只有人在网上呼吁,警方会留意事态发展再作考虑。
有人煽动袭击警总或其他地方 警方:已属恐怖活动范围
同时,警方又非常关注一些欲采取激烈行动人士最新情况,如会否有恐怖袭击风险,警方较早前亦留意到有激进份子利用社交媒体发布鼓吹他人对其他人作出伤害的信息,当中有人教人制造炸弹、利用日常用品材料变成可造成大杀伤力的武器,更有人煽动他人对警总或其他敏感地方作出袭击,已属恐怖活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