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选案|黄碧云梁国雄等17被告案件 先交付高院处理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47人涉组织或参与民主派“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今(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作第6次提讯日,由《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主任裁判官处理,罗官今(1日)先将其中17名被告的案件交付高院处理,余下30人的案件,则仍须在裁判法院处理司法程序。

17名交付高院处理的被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伍健伟、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 、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 、余慧明。

17名先交付高院处理的被告。(详看下图)

+12

30名续在裁判法院处理程序的被告。(详看下图)

+25

47名被告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一同串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而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港府履行职能。被告宣扬、进行或参与谋划在立法会取得大多数控制权,藉对港府提出的任何财政预算或公共开支,不论当中内容或内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区别拒绝通过,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从而瘫痪政府运作,最终导致特首辞职。

被告为达致该谋划,参选或不参与立法会选举,及或煽动、促使、引致、诱使他人参选或不参选该选举,并承诺当选后,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会议员职务,即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

本案至今有12名被告可保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吕智恒、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邹家成、陈志全。

12名获准保释的被告。(详看下图)

+12

案件编号:WKCC8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