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选案|拒批范国威保释 判辞透露现有11名被告拟认罪
涉组织和参加“35+”初选的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告之一的前立法会议员范国威,早前再次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被拒。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今(26日)颁下判辞解释,不信纳若批保释,范不会继续从事危害国安的行为。杜官在判辞表达关注案件进度延误,建议设立限期,以决定是否需初级侦讯等,并提及现今共有11名被告拟认罪。
杜官在判辞透露范国威申请保释的理据,包括家人的健康恶化、审讯最早亦要于明年中才开始,以及范国威已辞去所有公职,没有任何政治联系,其政治生涯已完结。
判辞透露 现今共有11名被告拟认罪
而律政司一方早前回应指,总裁判官曾提出于第五次提讯日(4月28日)前,就各被告的答辩意向设立时间表,但范等被告反对。杜官知悉,现今共有11名被告表示有意认罪。
律政司又指,范的Patreon网站仍然运作,并于去年12月展示文章,内容包括:“捷克、南韩、台湾,走过独裁威权时代,过渡至民主自由社会,要经过数十年的漫长岁月,希望香港不需要经历这么久的艰苦试练,才能到达花开的彼岸,现在黑暗隧道看不见尽头,墙外朋友的问候鼓励,给我坚持下去的勇气”。律政司指,范仍然坚定和有决心,继续从事危害国安的行为。
杜官在判辞指,被告家人的健康情况,法庭在范第一次保释时已考虑,亦不认为构成重大情况改变。杜官又指,本案的被告已被还柙约一年。而下级法院在进行案件管理时,应就交付高院的日期等,订立日期。除非有特殊情况出现,否则不可更改该日子。
部份被告拟要求进行初级侦讯
杜官又指,本案部份被告拟要求在交付高院处理的日期前,进行初级侦讯。总裁判官应设立期限,要各被告在期限前决定是否需初级侦讯。
杜官明白案件涉及多名被告,总裁判官需兼顾众多事项。若法庭不设立限期,会令情况变得混乱。惟杜官强调都是她的观察,总裁判官可自行决定最佳的案件管理方法。
对于范需等待一段日子,案件才开审,杜官指示同情。惟杜官指未能信纳他若批保释,不会继续从事危害国安的行为。
案件编号:HCCP 45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