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技术员涉纵火 控方以被告家庭照以证他是当晚纵火者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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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发生骚乱事件,大批市民被控暴动罪名,其中一名男技术员被指有份参与,并指他曾向一架红色的士投掷物品,更把已点燃的火种放在的士旁,损毁该部的士。技术员今(13日)否认暴动及纵火两罪,案件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时透露,将以被告现职公司的入职照片,及被告胞姊结婚合照等,以及证人现场拍疑是被告的照片作比对,以证明被告便是当晚纵火的人。
被告技术员杨家伦(31岁),指于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参与暴动及纵火。
控方开案陈辞指,一名警长一名外籍途人,在案发地点,目击被告向一架红色的士,该的士旁放有火种,被告向的士方向投掷物品,并把燃烧中的火种放在的士旁。的士司机期后亦确认的士左边后座车门有被火烧的损毁,维修费用为6400元。
控方证物包括被告胞姊结婚照片
控方及后在now宽频电视的网站下载了两段新闻片段,亦有途人拍到疑是被告身处现场的照片,及纵火相片约30张;控方亦载下有被告相片的求职表格,亦有被告在内的家人结婚照等等佐证。
控方指,凭著比对被告前雇主、现职的入职照片、被告胞姊结婚照等相片,及证人在案发现场拍下被告的证物照片等,以证明被告便是当晚纵火的人。
作证警长称当晚被砖块击中
当晚在豉油街当值的机动部队警长施卓然今供称,案发清晨5时到场执勤,现场约有50至60人叫嚣,部份人向警方防线投掷砖块,而一架红色的士附近有杂物在焚烧,他则向人群发射催泪水剂。及后他亦被砖块击中左上臂。
案件编号:DCCC8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