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今实施 入食肆要打齐三针 一文看清要求
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将于明日(31日)起开始实施,市民要进入餐厅堂食、超市、商场、电影院、健身室等指定处所,都要打齐三针,但接种第二剂疫苗未够六个月者现有“疫苗通行证”仍有效,直至六个月限期届满。资料显示,现时约有60万人到期但又未打第三针。
至于康复人士则要留意自己的康复时间与接种要求,例如染疫前已打两针者,则毋须打第三针,但要自行更新疫苗接种纪录以加入康复者身份,“疫苗通行证”才会继续有效。至于不适合接种疫苗人士持有医学证明,亦可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2月24日 疫苗通行证首日▼
▼实施日期▼
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将在明日、即5月31日起实施,政府会在“适应期”,即5月31日至6月2日凌晨零时后,到各场所视察,以掌握“疫苗通行证”适用的指明处所有否遵行规定,以及进入及身处指明处所人士,是否符合要求。
▼接种要求▼
非康复人士:
(一)非康复人士在接种第二剂疫苗之后的六个月内,可使用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二)非康复人士如接种第二剂疫苗已超出六个月,则需要接种第三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康复人士:
(三)所有康复人士在康复后六个月内,可使用“康复纪录二维码”或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四)康复人士如在感染前已接种第二或第三剂疫苗,无需额外接种疫苗,可在“康复纪录二维码”到期后使用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五)康复人士如在感染前未曾接种或只接种一剂疫苗,需要在康复后六个月内接种多一剂(第一剂或第二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六)12至17岁的康复人士,如已接种第一剂复必泰疫苗,可继续使用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
▼适用处所▼
适用处所包括餐饮业务处所、游戏机中心、健身中心、公众娱乐场所及体育处所等,详情可留意下表:
▼出示方法▼
市民应先用智能手机,扫描处所的“安心出行”二维码,之后将手机应用程式的电子针卡、医学豁免证明、康复纪录或“临时疫苗通行证”二维码供处所扫描,即可进入相关处所。
▼什么情况下可获豁免▼
(一)12岁以下儿童
(二)持有豁免接种疫苗医学证明人士
(三)特定情景下可获豁免,例如:
1、在餐厅领取外卖人士
2、到超市送货人士
3、到商场诊所接受诊治人士
4、到商场内政府处所更新驾驶执照人士
▼罚则▼
到访市民一经被发现无使用“疫苗通行证”,可被票控定额罚款5,000元,或被处罚第3级罚款;处所负责人如违反要求,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第5级罚款及监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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