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6.13扩至专科门诊等13类医疗处所 无打针病人须检测
“疫苗通行证”将于本月底“加辣”至第三阶后,市民要打齐三针才可进入食肆等处所。
食物及卫生局今日(21日)宣布,下月13日起,将“疫苗通行证”扩展至医管局专科门诊诊所、地区康健中心等13类医疗处所,届时病人和照顾者均要打齐三针,并供职员查核有关证明,才可进入处所使用服务。若有病人未能符合疫苗接种要求,则可以到访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
食物及卫生局下午表示,由6月13日起“疫苗通行证”将扩展至食卫局、卫生署及医管局辖下13类指定医疗处所,服务使用者和访客均要符合疫苗接种要求,惟若服务使用者若仍未打针,或未打齐针可以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取代,他们届时须按处所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供处所人员检查但无须扫描“疫苗通行证”二维码。
医疗处所实施“疫苗通行证”安排:
1. 服务使用者如符合“疫苗通行证”要求,包括已接种所需剂量新冠疫苗、属政府纪录上的康复人士、或获医生证明不适合接种疫苗,并持有相关疫苗接种纪录(包括康复人士纪录)或医学豁免证明书,可在指定医疗处所接受服务。
2. 服务使用者如未能符合“疫苗通行证”要求,可出示到访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以取代“疫苗通行证”,在指定医疗处所接受服务。
3. 访客(包括服务使用者的照顾者)必须符合“疫苗通行证”要求,方可进入指定医疗处所,不得以到访前检测作为替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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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证”适用的医疗处所包括:
1. 医管局专科门诊诊所
2. 学生健康服务中心及健康评估中心
3. 妇女健康中心
4. 口腔健康教育事务科资源中心
5. 旅游健康中心
6. 红丝带中心
7. 健康促进处地区中心
8. 美沙酮诊所
9. 公务员诊所
10. 政府牙科诊所及牙齿矫正科诊所
11. 公务员综合健康中心
12. 地区康健中心
13. 地区康健站
▼新冠疫苗通行证时间表▼
食卫局指,为确保紧急或急切的医疗服务不受影响,“疫苗通行证”安排并不适用于提供紧急或急切服务及诊治偶发疾病的医疗处所。
不受“疫苗通行证”所限的13类医疗处所:
1. 急症室
2. 医管局普通科门诊诊所
3. 医管局辖下中医诊所暨教研中心
4. 卫生署母婴健康院
5. 长者健康中心
6. 学童牙科诊所
7. 遗传辅导诊所
8. 遗传筛选诊所
9. 胸肺科诊所及X光中心
10. 社会卫生科诊所
11. 爱滋病辅导及测试服务
12. 综合治疗中心
13. 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
▼申请康复纪录二维码▼
部份为服务使用者提供必需服务的医管局医疗处所,例如洗肾中心、日间化疗中心、老人科日间医院等,有关医疗处现时已因为服务使用者的情况实施同日快速测试安排,故“疫苗通行证”安排亦不适用于此类医疗处所。
另外,若服务使用者及访客进入指定医疗处所是为了领取快速测试套装、接受病毒病检测或接种疫苗等与预防及控制新冠病毒病相关的服务,可获豁免“疫苗通行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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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调“疫苗通行证”安排是以病人的福祉为最大前提,有关行政安排并不会阻碍有需要的病人或伤者接受紧急或急切的医疗服务。当局又指,长期病患者染疫后,有较大风险患上重症,甚至死亡,加上确保医疗处所正常运作是香港防疫抗疫的重要一环,因此为医疗处所内的医护人员及病人建立保护屏障实属必要。
▼2月24日 疫苗通行证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