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称“太爱女儿”为她舔私处呕吐物 官斥违反父亲天职 判监26月
10岁女童身体不适及呕吐回家,惟其父给她吃药后,在她睡梦中脱去她衣服及舐她全身,女儿当时无把事情公开。至她15岁时,父再非礼她,女儿终揭发事件。父早前在区域法院认非礼,并称只是自己太爱女儿,舐女儿是为她清理身上呕吐物。法官今(13日)判刑时,透露受害人事后更曾被送精神病院,现已能重近校园,更觉终获解脱。官严斥被告为私欲将女儿变成泄欲工具,违反作为父亲应照及保护女儿的天职判他入狱26个月。
没案底的被告(62岁)早前于区域法院承认两项非礼罪,控罪指他于2008至2009年某日及2013年夏天某日,在东涌住所非礼女童X。
女童安排在宿舍居住感解脱
法官陈仲衡判刑时,引述事主的心理评估报告指,女童事后被送往精神病院及宿舍居住,女童更视之为解脱,并可重返学校读书。陈官直言“可想而知佢之前过嘅系咩生活”。
陈官又指,被告的罪行对事主造成长期的心理影响,而她因长期缺乏爱及关心的环境下成长,更因被被告侵犯而对人缺乏信任,出现自寻短见念头,心理学家将向她提供辅导,望她从中得益。
官指被告违反父亲照顾女儿的天职
陈官强调不接受被告犯案是出于爱锡女儿之心,又斥责他因一己私欲而将女儿变成泄欲工具,“爱女”的说法更非犯案理由,而被告严重违反作为父亲应照及保护女儿的天职,故认为有必要判具阻吓性的刑责,最终判他入狱26个月。
控方透露,育有4女2子的被告于内地读至初中程度,1993年来港后,曾任司机、油漆工人,患有糖尿病的他于2004年开始没法工作及领取综援。
被告称患睪丸硬化及痔疮
辩方今求情指,被告得知女儿可重返学校就读中四感高兴,望女儿可读大学并成材,以贡献社会。而辩方早前求情时,被告妻子在事件后已与被告离婚,而被告亦因借钱供子女读书,但没法偿还,而在去年5月破产。
辩方早前称,患有糖尿病、睪丸硬化及痔疮等病的被告是个顾家的人,受害女童、在被告家排行第5,当天因身体不适,多次呕吐,被告给她服药后,女儿仍有呕,被告为女儿整理衣服时,见女儿“成身成脚都系呕吐物”,出于“太锡女儿,太心痛”,才舔女儿的呕吐物;而另一“揭裙”非礼,被告声称当时只在“找衣服”。法官早前已称无法接受被告因心痛而作出这些行为。
女儿想自杀向社工求助而揭发事件
案情指,受害女童X是被告6名子女中排行第5的女儿,而X一直不太喜欢被告,很少与被告交谈。在2010至2011年,当时只得10至11岁,在运动会后感到身体不适,由朋友陪她回家后,被告之后给女儿吃药,但女儿仍感头晕,被告便扶她到床上休息,期间突将女儿脱个清光,并亲吻她全身,包括私处及胸部,女儿在朦胧间,感到被告的胡须触及她身体,故能感觉到被被告亲吻,而她睡醒后,发现她已穿回校服,亦没有将事件告知任何人。
及至女儿15岁那年,某日午睡时,感觉到有人翻起其校裙,并发现被告正拿著其校裙,她大叫,被告才走出房间。
X前年6月在一网上论坛讲述事件,及至11月时,她因想自杀而主动向社工求助从而揭发事件。
案件编号:DCCC 35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