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商标案|梅启明坚拒案件被剔除 官:惊你孭到一身都系讼费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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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艶芳胞兄梅启明早前入禀,控告开拍电影《梅艳芳》的电影公司侵犯商标,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讯,电影公司方面透露已申请剔除案件,法官陆启康向梅解释电影公司的理据,惟梅启明回应:“我唔认同。”又透露会申请法援。陆官指相关法例已很清晰,他更是专门处理商标案件,谓:“你无理由同我讲法律。”陆官最终给予梅启明最后一次机会,让他联络律师,把案件押后至7月25日,又提梅:“惊你孭到一身都系讼费。”

原告为梅启明;被告为安乐影片有限公司。代表安乐影片的律师透露,已申请剔除梅启明的申索。

梅启明的出版注册未获批

法官陆启康之后向未有律师代表的梅启明解释,安乐影片的理据,包括梅已注册的两个商标,只涉珠宝和手表一类,与电影无关。至于梅正申请的另一项商标,则涉及货品和服务,服务则包括出版,但该申请尚未获批准,根据条例,“注册批准,入左名册才可以告”。安乐影片认为梅启明的申索没有胜算。

声称受母亲及外间很大压力

梅却称他受母亲和外间很大压力,要求押后案件,又坚称持有“梅艳芳”的中英文名字商标,不可被盗用。

陆官再问及梅启明诉讼的理据,并再解释他成功注册的商标只涉珠宝一类,但“佢(安乐影片)唔系卖呢样。”而梅的另一项申请尚未获批。梅启明听罢说:“我唔认同。”陆官回应说:“呢条系法律嚟。”

押后案件让梅找律师

陆官其后问梅启明会否聘用律师,梅透露将会找律师代表,并会申请法援。陆官最终决定给梅最后一次机会,先把案件押后。但亦向梅表明,相关法律已很清晰,他更是专门处理商标案件的法官,谓:“你无理由同我讲法律。”陆官着梅找律师,考虑是否更改诉讼的理据,又指若其诉讼没有理据,一旦败诉恐会负担更多讼费,谓:“惊你孭到一身都系讼费。”

案件编号:HCIP 8/2022

《梅艳芳》电影中重温梅的多首名曲。(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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