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长马绍祥:“市区有大量闲置土地可供发展”说法实属误解
撰文: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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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马绍祥今(12日)发表网志重申,外界指“市区有大量闲置土地可供发展”的说法实属误解。他又强调,政府并无回避棕地发展,单是洪水桥新发展区、元朗南,以及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几项大型发展项目,共可释放约340公顷棕地作高密度发展。
部分未批租或拨用官地 并不适合发展
马绍祥指,所谓“市区有大量闲置土地可供发展”的说法并非事实。早于2012年因应立法会议员提问,发展局编制当时在个别土地用途地带内未批租或拨用政府土地的一次性统计资料,当时已明确表示,有关数字并不等于“空置土地”,亦不等于可发展土地面积,事实上,在这些未批租或拨用政府土地当中,相当部分本身并不适合作发展之用,例如属人造或天然斜坡、通道、后巷、建筑物间空隙、街头巷尾的零碎地块等。
在历史背景及演变下,现时不少在私人农地上的棕地作业并不违反地契条款,亦无违反法定规划管制,这些棕地若然不涉及非法占用官地,政府并无权力进行执管或取缔。
再者,棕地的分布零散、杂乱无章,并且大多呈不规则形状及大小,当中夹杂不少村落、寮屋、常耕或休耕农地、植被群或山丘等,一般缺乏足够的道路、供水、排污等基建以承载高密度的发展,故释放棕地潜力绝非易事,必须配以完善的基建配套,透过较大型的土地规划模式发展才能水到渠成。这亦是政府集中力度先行规划古洞北/粉岭北、洪水桥及元朗南等棕地较密集地区的主要原因,相关的多个大型项目共可释放约340公顷棕地。
同时,《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就长远的策略规划拟议进行的新界北发展,亦涵盖约200公顷的棕地群,只是,要落实这些计划确实需要较长时间,并非如坊间所说一时三刻就可以立即收回棕地兴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