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黄伟然称贪玩炼制爆炸品DNT 并学驾船潜逃 判囚20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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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有12名港人驾船潜逃内地被截获,其中一名在内地刑满后被遗返男子黄伟然,今(1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制造爆炸品罪。案情透露警方在其住所发现大批用作制造爆炸品DNT的材料,他亦承认曾炼成了一块炸药,并遗置于住所后院的泥地中。然而他在保释期间,经人介绍下决定潜逃,并曾被安排学习驾驶船集,惟最终被捕。黄未有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罪,求情只称贪玩才制作爆炸品,并称他是个人行事,未涉及其他人。法官判刑时指,案发时适逢社会运动,不能忽视危险品落在他人手上可致的严重后果,判黄入狱20个月。

被告黄伟然,承认一项制造爆炸品罪,指他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4日,在沙头角公路吴屋村附近,制造爆炸品即俗称 DNT 的强力炸药。

被告黄伟然被告黄伟然,承认一项制造爆炸品罪,被判入狱20个月。(资料图片)

家中有多项可合成爆炸品的材料

案情指,警方于2020年1月14日在黄的住所中将其拘捕,在黄的家中搜出多个分别载有二硝基甲茶(DNT)、硫磺、高浓度硝酸、高浓度硫酸等物的器皿,政府化验师证实该些物品为合成爆炸品DNT所用材料。

认曾提炼高性能炸药

警方其后搜查黄住所的后院,在一块松散、浑浊及潮湿的泥土裹面发现装在一个薄胶袋中的软块及烂容器玻璃碎片的混合物,被告在警诫下称该软块是炸药,经他本人在家中“提炼”。被告事后在录影会面中表示,软块为有毒的高性能炸药 DNT或一硝基甲苯(MNT),自言是因贪玩而从网上学习制造该些炸药,原先打算到山头引爆看看威力如何,但完成制作后认为不应这样做又不知该如何处置,所以决定埋在地下。

被安排学习驾船潜逃

被告之后于2020年2月获准保释,7月在朋友介绍下认识“恩典”,对方表示会帮助黄乘船偷渡台湾,并资助潜逃的费用。至8月初,“恩典”安排教练,带黄等3人到大埔学习驾船作潜逃计划用。至8月23日凌晨,黄等12人乘快艇离港,惟于稍后时间非法进入内地水域时,被中国执法机关截查和拘捕。

求情称只是贪玩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只是因贪玩犯案,之后亦将涉案爆炸品埋在湿润泥土,既没有带到其他地方使用,亦没有伤人的意图,潜在风险低。辩方另指,被告由始至终都是个人行事,是自己一人去做了一件好愚蠢的事,其后亦未有一错再错,没有将爆炸品带出街。

官称不能忽视爆炸品的严重性

法官判刑指,制作爆炸品属严重罪行,且案发时适逢社会运动,法庭不能忽视爆炸品若落入他人手中,可导致的严重后果。惟法庭考虑到本案在同类案件中的严重性较低,且被告将爆炸品埋在泥土中,更没有可用作引爆的电管,判怹入狱20个。

妨碍司法公正罪准存档不作起诉

黄原另被控一项串谋作出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指他在2019 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连同称作“废中”、“恩典”( 别名:大妈、姑妈、姑姐或 Sister)及“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行为,导致 12 港人逃离香港司法管辖区,以阻碍警方调查,或因调查引起的刑事诉讼。此罪获法庭存档不作起诉。

案件编号:DCCC 934、57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