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昌大火死因|官促发牌规管迷你仓 指许志杰家属值得引许为傲
淘大工业村时昌迷你仓2016年发生四级大火,该火奸焚烧4天半并夺去两名消防员的性命,死因裁判官黄伟权今(10日)裁定两人死于不幸,并对迷你仓、消防处、屋宇署等提出14项建议,包括考虑发牌规管迷你仓,及著迷你仓负责人须在可行情况下确保仓内没有储存危险物品等。黄官最后又特别向殉职消防员许志杰的家属称,许是一名有担当的消防员,表现值得家人引以为傲。
两名死者:高级消防队长张耀升(30岁),及消防队目许志杰(37岁),分别于2016年6月21日及23日,在九龙湾淘大工业村时昌迷你仓救火时殉职。该场同年6月21日早上起火,并很快发展成四级大火,焚烧了108小时至6月25日才被救熄。
全数接纳跨部门报告建议
黄官除总结事件外,亦接纳火灾的事后跨部门报告中全数已获施行的建议,包括减少消防员工时、在火场加设休息区、严谨遵守MayDay程序等,黄官亦另向时昌迷你仓、消防处、屋宇署、劳工处及恒隆地产提出共14项建议。
促消防处检讨内部传讯机制
消防处方面,黄官提出须密切关注年过30岁的前线消防员或队长,患上心血管疾的风险及因素,并为他们进行医学评估,有需要时提供心血管检查;所有在前线担任3级火警或以上总指挥或消防长官,须恒常修读消防管理及督导课程;规定工业大厦租户必须出席防火演习;基于当日火警现场资讯传递混乱,消防处须全面检讨消防处内部讯息传递机制。
建议以发牌制度规管经营迷你仓
房屋署方面,黄官建议署方积极考虑以发牌制度规管经营迷你仓,并建议劳工处规定迷你仓员工及管理层需完成修读防火课程;及加强巡查迷你仓内的逃生措施及火警设备,另建议恒隆地产需加强监督外判保安员工处理突发火警时的能力及知识。
迷你仓须确保没有储放危险品
时昌方面,黄官建议需增强员工遇火警时保护租户财物及生命的意识;需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确保迷你仓内没有储存危险物品;需规定员工修毕防火课程后,恒常出席火警演,并要尽快更新准确的迷你仓平面图予消防处参考;及需以云端方式储存租客出入迷你仓的资料;尽快维修妥当火警时协助逃生的设施等。
再次赞扬许是有担当的消防员
黄官最后指出,两名死者任职高风险行业,他寄语今日特别到庭听取裁决的许志杰家属,赞扬许是一名有担当的消防员,表现值得家人引以为傲,并就事件向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希望他们能早日走过伤痛阴霾。
昔日的工业大厦已改建成住宅项目。(详看下图)
消防处发言人再次对两位英勇殉职属员的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对于死因庭提出的一系列建议,处方会仔细研究,以避免同类事件再度发生。针对这宗火警事故,消防处于火灾扑熄后随即已成立跨部门火警调查专案组(调查组),就火警成因、引致属员殉职和受伤的原因,以及工业楼宇的使用及营运模式等事宜作深入调查,并提出多项建议,涵盖职业安全与健康、行动程序、装备与工具,以及公众消防安全教育等范畴。消防处已落实一系列改善措施,以提升前线人员的安全和行动效率。这些措施包括:
(一)在行动方面,消防处已优化呼吸器行动程序、成立“呼吸器支援队”以提供与呼吸器行动有关的后勤支援,亦引入新的呼吸器相关装备,如消防员定位系统、可回卷个人绳等,以协助搜救行动;
(二)在职业安全及健康方面,处方已优化事故现场歇息区的安排、制订指引供属员调节在酷热或恶劣天气下在前线的工作及歇息时间、加强属员对热疾病认知及预防的培训、在“酷热天气警告”下向属员发出“预防中暑安全警示”及相关提示等;
(三)在公众消防安全教育方面,消防处于二○一八年成立“社区应急准备课”,进一步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工作,提升市民大众在面对危难或突发事故时的应变能力。
消防处亦联同相关部门自2016年6月底开始展开对全港迷你仓的巡查及执法工作,以改善迷你仓的安全水平。截至今年4月30日,消防处已巡查1,222间迷你仓,当中959间目标迷你仓共发现3,222项常见火警危险,并向其营运者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通知书”),规定获送达通知书的人在通知书指明的限期内消除火警危险。消防处亦已向221间未有遵从“通知书”的目标迷你仓营运者提出检控。
案件编号:CCDI-333、334/2016(SH)
张耀升殉职当日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许志杰殉职当日事发经过。(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