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主任在FB发帖吁选举投无效票 官称严重 囚2月但准缓刑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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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经于去年的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呼吁他人在选举中投无效票的帖文而被控,他早前承认2项罪名,今(4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裁判官郑念慈指涉及选举的罪行均十分严重,应考虑即时监禁,考虑到被告的良好背景及有悔意,判他入狱2个月,但准缓刑两年。

被告周荣达(57岁,产品主任),承认2项“在选举期间内作出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罪,指他于2021年11月2日至 2021 年 12月 19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在选举中,即在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藉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一个名为“Victor Chou ”的 Facebook 专页上分别展示2则贴文,并分享该贴文至其他 Facebook 专页,煽惑在该选举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发给该另一人的选票,致使该选票在该选举中根据任何选举法例会被视为无效。

辩方求情指,报告不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因虽然被告愿意承担责任,但他平日要到内地工作,经常需要接受强制隔离,难以每个月回港汇报,希望法庭考虑到判处监禁会导致其失业,判处缓刑。

案件编号:WKCC 56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