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有罪】“赚几十蚊唔会博” Uber司机称判有罪即停机
警方前年“放蛇”拘捕手机召车应用程式Uber(优步)多名男司机,其中5名男司机同被控以“驾驶汽车以取酬载客”和“没有第三者保险而驾驶”两罪,案件今(10日)于西九龙法院作裁决,裁判官裁定全部被告两项罪名均成立,被判罚款1万及停牌1年。
记者在裁决颁布之前访问过Uber司机,发现大部分均指自己“并非靠Uber揾食”,如有司机被定罪就不会再冒险经营;但亦有司机认为,即使5名被控司机被判罪,“自己亦会衡量风险继续做,如果被捉到就只能话唔好彩”。裁判后记者再问其他Uber司机,有司机直言会“继续揸”。
记者在裁判前接触多名Uber X司机,当中“入行”最久不过半年,亦即在加入Uber之前知悉当中法律风险,仍然铤而走险。
不过,当中不少都表明如该5名被捕司机被定罪就会“金盆洗手”。退休人士黎先生表示,去年10月开始接触Uber,因现时尚未有定罪案例,自己座驾平日又闲赋在家,有空的话都会上线赚取外快,平均每小时都可赚到约80元。但他称自己并非靠Uber揾食,如果有司机被定罪就不会再继续上线,“始终犯法嘢不好”。
司机指时薪可低至40元以下 批Uber倾斜乘客利益
另一名正职从事仓务工作的陈先生指,Uber X入行门榄低,“有车有时间就可以做”,但他认为司机实际赚到多年利润不多,“又要被Uber抽水,又要自己出油钱”,每小时实际收入可低至40元以下。他坦言,如果Uber案中司机被定罪,他就不会继续做,“赚你几十蚊,点会同你搏”又批评Uber“极度倾斜乘客利益,对司机毫无保障,不会有人肯长做”。但陈先生虽然对Uber批评不断,但亦认为香港市场对叫车服务有需求,平均每小时都有起码一单生意,希望政府有效规管后可容纳不同营运者,方便乘客及司机。
另一司机称衡量风险上线 如不幸中招“无办法”
司机Jerry则指,视乎判决后再观察Uber的应对手法,才决定是否继续上线。Jerry是兴趣班导师,每星期平均上线两天,每小时收入可达80元,他认为自己时间较有弹性,Uber正好提供赚外快的机会。问到会否担心会被捕,他笑指“自己会衡量风险,真系唔好彩‘中招’都无办法”。至于对Uber在香港发展的前景,他就说“(Uber)系长期投资,大公司自然有他们的生存办法,都唔到我哋小市民担心”。
Jerry认为Uber在香港发展处处受阻,是因为“既得利益者保障自己”,反问“持有的士牌的老细,为何要和人分钱?”他希望政府明白市民及游客需要,开放市场,让更多市民可以受惠。
Uber司机:“放蛇唔惊得咁多,唔收现金就告唔入”
记者在案件裁决后,再访问多名Uber司机,有Uber司机称,过往曾当的士司机,因身体抱恙而改转驾驶Uber,至今已有一年,因时间较弹性,每天可自行工作约6至7小时,对于有5名Uber司机被入罪,他指全因他们收现金,对于自己以信用卡方式收费不担心,“放蛇唔惊得咁多,唔收现金就告唔入”,又指Uber斥资购买第三者保险,令更多乘客安心,未来会继续担任Uber司机。另有Uber司机指不担心警方放蛇行动,“唔惊得咁多”,认为驾Uber并非“大件事”,自食其力一定比又偷又抢为佳,如非的士行业的服务态度差,其实Uber根本无市场。
乘客又点睇?有选乘Uber的陈小姐表示,经常在大坑遭遇的士拒载,服务不理想,不欲与司机争拗过海问题,认为Uber一个app就成功电召,方便快捷,会继续支持U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