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帆:觅地建屋继续努力 可适当处理“告别㓥房”目标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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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讨论《财政预算案》,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11日)表示,只要觅地建屋工作继续努力,相信可适当处理“告别㓥房”目标,又重申未来十年已觅得足够土地,以兴建约33万个公营房屋单位,若过程顺利,料可满足正轮候公屋或居于不适切居所的住户需要。

陈帆指,当疫情缓和后,若现有隔离设施若可改装作过渡性房屋,政府会积极跟进。(资料图片)

被问及政府会否制定“告别㓥房”时间表,以及何时兑现“三年上楼”承诺等,陈帆表示,十年《长策》的公营房屋需求,已将不适切居所住户的需求包涵在内,并重申未来十年已觅得足够土地,以兴建约33万个公营房屋单位,“如果土地供应及时,建造过程顺利,房屋供应可以满足正轮候公屋的居民需求。”他相信,只要觅地建屋工作继续努力,可以适当处理“告别㓥房”目标。

有过渡屋进度因地区咨询、反对意见延长

此外,对于疫情过后,政府会否将隔离设施改建作过渡性房屋,陈帆回应指,现有隔离设施若可改装作过渡性房屋,政府将会积极跟进,当疫情缓和后会严肃处理。他亦指,有个别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进度,受地区咨询或反对意见而有所延长。

“设计及建造”料可节省4个月

在公屋建设上,被问及可否由运房局统一进行,以省却与发展局的协调时间,陈帆表示,建造公屋时或涉觅地或造地,以新发展区或较大的地块为例,整块土地的用途或不止得公营房屋,故认为由发展局统筹会更全面,并能覆盖不同需要。不过,他称若个别地块只局限在公营房屋建设,工作便会由房委会统筹。

此外,房委会引入“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房屋署副署长梁健文初步估计可节省约4个月,又指若承建商可再缩短工期,会考虑在投标时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