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姚松炎:誓词加料不代表拒绝宣誓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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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及姚松炎四名立法会议员,遭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兴讼“褫夺”其资议员资格一案,于高院进行第三日聆讯,代表姚松炎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今陈词。
余若薇指,姚松炎分别在2016年10月12日及10月19日在立法会宣誓两次,分别在誓词中间及后面加了同一句子,当时并未遭到制止,又指即使姚有意在誓言加入字句,并不代表他拒绝宣誓。

姚松炎争辩,他在誓言中加料,不代表他拒绝宣誓。(郑子峰摄)

律政司代表指,姚松炎在立法会宣誓时在誓词中加料,在誓言中加入“定当守护香港制度公义,争取真普选、为香港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字句,认为姚拒绝或忽略不作誓词。

代表姚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解释,姚和其他议员不同,他宣誓不存在停顿1秒、2秒、3秒问题,立法会秘书在10月12 日没有指姚在誓词中加料有问题,亦没有当场阻止他,反让他继续宣誓,之后是由立法会主席裁定姚需要重新宣誓。余认为,考虑誓词是否有效须视其背后原因,当时姚以他的专业正处理社会高度关注的横洲事件,他作誓词时向选民负责,不想令选民失望。

余续说,姚无疑收到立法会文件介绍宣誓内容,但作为一个普通人,看完文件后不会寻求法律意见,例如若有人无依期到立法会宣誓,可被视为拒绝宣誓,但亦要考虑背后的主观原因,可能是他父亲昏迷入院,要进行手术,若他未能依期宣誓,亦可以在下次会期再宣誓;而且姚由始至于没有拒绝宣誓。

立法会秘书指完整读出誓言便有效

对于律政司代表指姚等四人冒险不作誓词,余若薇反驳,在宣誓时立法会秘书处及法律顾问没有指出众人的宣誓有问题、太短或有错误,例如社福界邵家臻在宣誓时更携带摇铃,而立法会秘书处及政府在宣誓日前给议员提醒,只是要求议员参考夏正民判词并指完整读出誓词不加不减便有效,但完全无提及“拒绝或宣誓”的后果,亦没有作出任何警告,因此姚在心态上不是有意识冒险不作誓词。

“珍惜群组”成员今早有到法院门外示威。(陈雯慧摄)

四名议员分别于早上到庭听审,其支持者继续到庭声援,今日“珍惜群组”成员到䚴示威,指人“渎誓”,要踢走“四丑”,双方隔空对骂。

案件编号:HCAL 223-226/2016 & 3378、3379、3381、33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