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社交媒体煽惑选举中投无效票 辩方要求案押后至下周再讯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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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男子于上周五(11日)遭廉署落案起诉,控告他于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立法会选举)的选举期间,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三则贴文,并分享有关贴文至其他社交媒体专页,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投无效票,案件今(15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2日,以待索取相关文件,获裁判官郑念慈批准。被告获准以1000港元保释候讯,期间不得离港及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

被告周荣达(57岁,产品主任),被控以3项“在选举期间内作出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罪,指其于2021年11月2日至 2021 年 12月 19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在选举中,即在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藉公开活动作出非法行为,即在一个名为“Victor Chou ”的 Facebook 专页上分别展示3则贴文,并分享该贴文至其他 Facebook 专页,煽惑在该选举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发给该另一人的选票,致使该选票在该选举中根据任何选举法例会被视为无效。

案件编号:WKCC56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