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前夕|警拘两男 涉TG及连登上煽动攻击票站、杀警及官员

撰文: 陈傲淇 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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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换届选举前夕,警方一连两日(16日及17日)拘捕两名分别22岁及34岁的男子,涉嫌在网上社交平台及通讯软件频道上,发布煽动他人攻击票站、呼吁他人投白票、杀警及政府官员等帖文。
据了解,他们分别于连登及Telegram内发布煽动讯息,内容提及“唔好出嚟投票”、“起码都比我杀只狗先啦”。另外,22岁被捕人为Telegram频道管理员,频道内有约2千人。警方指,该名22岁本地男子已被暂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发布煽动刊物”罪,案件将于周六(18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经过情报分析,一连两日(16日及17日)进行针对网上发布煽动他人犯法言论拘捕行动,于湾仔及红磡区拘捕两名本地男子。其中,被捕的22岁姓陈男子任职兼职速递员,据悉是Telegram频道管理员;另一名被捕男子姓梁34岁,曾任职资讯科技人员。

帖文提及自杀式袭击杀警或政府官员

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谭威信警司表示,两名男子涉嫌在网上社交平台煽动他人攻击票站、呼吁他人投白票、意图妨碍公平选举进行。帖文中更提及自杀式袭击杀害警务人员或政府官员,鼓励使用暴力破坏及纵火,呼吁用不同手法去影响本周日(19日)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又召集网民于节日期间上街游行。

谭威信指,有关言论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煽惑他人纵火”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行。行动中,警方检获3部电话及2部电脑,更在22岁被捕人家中,检获仿制枪械、战术头盔、背心以及防毒面具。仿制枪械将交由军械法证课检验。

警方提醒,早于2019年,高等法院颁布临时禁制令, 禁止在互联网的平台或媒介上促进,鼓励和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现时仍然生效,违者将干犯藐视法庭罪。而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在选举期间内作出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不论在境内或境外、以至互联网,即属违法。

警方强烈谴责,任何人滥用互联网煽惑他人犯法。网络世界并不是无法可依,不要无视网上言论的法律责任,网民发表激进言论,会为公众带来严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