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初选案律师拒出示身份证 官指全心全意为难警方 裁阻差罪成
律师丘律邦被指在47泛民人士初选案聆讯期间,欲进法院时拒向警员出示身份证,他否认一项故意阻挠警务人员罪受审,案件今(9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裁判官郑念慈指,被告当日声称警方无权设立封锁线,却不曾试图澄清或了解警方的权限,仅不断试图越过阻拦进入法院,行为实在让人怀疑,并认为被告当日是全心全意为难警方,裁定他阻差罪成,把案押后至3月2日判刑,以待其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准保释。
被告丘律邦(34岁,律师),为伍展邦律师楼的律师之一,他被控于去年3月1日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他另被控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份证、及拒绝服从警员命令罪,惟两罪今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警长不能单凭衣著外貌确认被告身份
郑官裁决指,当日法院室处理一宗涉及人数众多的国安法案件,被告更大多是著名的公众人士,数百人于早上到法院排队进庭旁听,故警方在现场设立封锁区属合情合理。至于警长当时是否在正当执行职务,郑官指无可否认被告作为案中数名被告的代表事务律师,他必然有权进入法庭。惟警长当日的职责为确认进入法院人士的身份,他不能单凭衣著、外貌及被告的宣称便肯定被告的身份。
若出示证件应一早放行
郑官续指,被告当日宣称警方无权设立封锁区,遭警方四度截停却仍坚持前进,却不曾尝试澄清或理解警方事实上有否权限,并拒绝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警长对被告产生怀疑属合情合理,并相信若被告接指示出示证件,警方一早便会放行。
阻挠事件已令警长执行职务更困难
对于辩方指被告在报警时已报出名字等个人信息,警方只花费不多的时间便可从查询律师名册等方式核实,郑官认为同名同姓的大有人在,纵然阻挠事件只历时了约2分钟,但肯定令到警长执行职务更困难。
不可能不知对方是警员
郑官最后指出,被告当日多次遭截停,其中警长更是身穿军装,被告报警时亦提及“大班警员”,他不可能不知道对方为警员。但被告却又要求督察到场,当督察出现,被告又进一步要求一名身穿军装的督察到场,最后总督察现身,被告仍拒绝合作,并要求警方将其拘捕。
被告行为全心全意为难警方
被告又曾声称要将事件向法官投诉,目的明显是为了增加警方的压力。郑官认为被告当日是全心全意为难警方,绝非真诚相信警方无权阻止其进入法院,裁定他罪名成立。
定罪对执业律师属大教训
辩方求情指,被告自2018年作为事务律师执业,处理多宗由法援署委派的案件时表现专业。另涉案阻拦时间短,期间没有涉及身体接触、武力、侮辱性说话。这定罪对于一名执业律师而言已属大教训,希望法庭能判处非监禁式刑罚。
郑官听罢,按辩方要求为被告先行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但强调涉阻挠警员的控罪大多会判处即时监禁,且社服令要求真诚悔意,被告经审讯后定罪,警告;被告即使报告认为他适合判社服令,法庭仍可作不同判刑选择。
案件编号:WKCC29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