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等目被指为“myTV SUPER”宣传 无线不服求覆核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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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东张西望》等节目被指为“myTV SUPER”宣传。(节目截图)

通讯局早前收到7宗有关无线电视节目《东张西望》及《娱乐头条》内,有关收费电视“myTV SUPER”宣传。通讯局及后认为其中两集《东张西望》的投诉成立,并于去年11月22日,向无线和无线网络电视发出警告。 无线今(20日)入禀高等法院,指局方决定疑违反《人权法》,故申请司法覆核,图推翻通讯局决定。

申请人为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在入禀状指,通讯局并非独立的审裁机构,而无线亦没有机会于聆讯中申辩,认为程序违反《人权法》有关人人平等和公平公开审讯的原则、也违反《基本法》中保障的言论自由。

无线发言人指通讯局裁决极之主观及含糊

无线发言人下午称,无线认为通讯局之裁决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业务守则中的相关 条款违宪。 而尽管业务守则中明确准许产品赞助及节目赞助,惟订定的标准,即“要明显配 合节目的编辑需要,不会干扰观赏趣味或令人觉得牵强”,极之主观及含糊, 最终只是由通讯局就逐一个案的意见作出个别裁决。相关条文限制了基本权利,做法完全不可接受。

通讯局一方则回应指,通讯局现时仍未收到有关司法覆核的正式通知。若收到有关通知,通讯局会按既定程序向法庭作出回应。

案件编号:HCAL4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