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工程师涉收回佣47万 求情称受不住诱惑 被判入狱2年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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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前工程师涉串谋工程承办商,收取47万回佣,以聘用及协助该承办商进行39项酒店的维修工程,遭廉署拘捕,他在警诫下承认,批出工程后,对方会向他支付利润的一半笔款。他今日(7日)承认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求情指抵不住诱惑犯案,法官指他以负责人身份谋私利,涉违反诚信,判他入狱2年,兼要归还实际收取的39万犯罪得益。

被告黄天龙(44岁,工程师)被控在2017年12月8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串谋承办商创业工程有限公司收受回佣,作为聘用及协助有关工程承办商完成芬名酒店的工程的诱因或报酬。

案情指,被告事发时任职湾仔芬名酒店的工程师,负责监督酒店所有工程及维修项目,而创业工程有限公司为维修工程的承办商。

收取工程的一半利润作回佣

被告未有向其他工程公司索取报价,并向创业工程就酒店39个项目收受47万元回佣。被告在警诫下承认,他向创业工程批出工程后,创业会向他支付工程利润的一半笔款,他更曾指示酒店内部人员协助工程,而该些款项用作个人开支。他实际上收取约39万元。

受不住诱惑铸成大错

辩方求情指,被告解释因抵不住诱惑,铸成大错,望可以3年作量刑起点,尽量轻判。

法官认为,虽然本案金额非同类案件中的大数目,但被告以负责人身份谋私利,涉违反诚信,在2年内多次收回佣,终判他入狱2年。

案件编号:DCCC 86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