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金融经理涉假称下线售出保单 再分期收64万佣金 洗黑钱罪成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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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金融前营业经理,涉嫌向公司假称两名下线曾成功销售8份保单,在公司向两下线发放佣金后,著两人分5期把款项还他,涉款达64万元。廉署接报调查后,控告经理5项洗黑钱罪,暂委裁判官黄子豪今(31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定经理全部罪成,并把案押后至2月14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何子俊,27岁,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前高级营业经理,被裁定五项洗黑钱罪成。
案情透露,永明金融是注册保险公司。代理及其上线经理若出售保险产品,会分获支付佣金及上线佣金。
会上称低职级成员可获安排收取佣金
案发时被告是永明金融的高级营业经理。他在每周小组会议上,向小组成员表示最低职级的小组成员,除获取基本月薪外,亦会获安排收取公司发放的佣金,以尽量提高全组可获取的佣金。有关成员所收取的佣金,须交予被告处理。
两人收款后分5期把款还给
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永明金融接获8份报称由被告两名下线代理的保单申请,永明金融相信资料属真确,批准申请并向该两名下线代理发放8份保单的佣金。
同年10月至2018年1月,被告指示该两下线将上述佣金分五期,每期由38,000元至26万7千元不等,共逾64万元以现金还给他。
调查发现两下线并无参与8份保单的销售
廉署调查发现,该两名下线并无参与该8份保单的销售。被告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该五笔共逾64万元的现金,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仍先后五次处理有关款项。
案件编号:KCCC 138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