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议会前主席胡兆英合谋定价 锦伦旅运被要求罚417万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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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议会前主席胡兆英及旗下的锦伦旅运有限公司,与Tink Labs Limited,在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间,就他们9个酒店集团旗下酒店的旅游景点门票和车票合谋定价,包括8度海逸、恒丰、海景嘉福等,违反《竞争条例》。
竞争事务委员会今日(20日)表示,就一宗旅游服务合谋定价案件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今日在竞争事务审裁处向四间业务实体及一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
其中,因应有“合作答辩人”在调查期间承认其违法行为,并同意与竞委会合作终止有关反竞争行为,竞委会遂同意与他们达成合作协议在双方同意下处理这宗诉讼,包括取消胡兆英董事资格3年,而锦伦旅运及海景嘉福酒店则分别被要求罚款逾400万及160万元。
同样涉案的8度海逸及恒丰则没有与竞委会合作,竞委会已向审裁处申请,对其施加罚款、收取调查费用及讼费,以及须推行审裁处认为适当及具效用的合规计划等。

锦伦旅运董事总经理、旅游业议会名誉顾问胡兆英。(资料图片)

合作答辩人为,锦伦旅运有限公司、德厚投资有限公司(海景嘉福的拥有人兼经营者),以及锦伦的董事总经理胡兆英;答辩人则为,Harbour Plaza 8 Degrees Limited 及海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8度海逸拥有人兼经营者)和Prudential Hotel (BVI) Limited(恒丰酒店的拥有人兼经营者)。

案情指,锦伦与 Tink Labs Limited在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间,协议订定他们在香港9个酒店集团旗下酒店内销售的旅游景点门票及车票的价格。有关酒店集团以及当中1间酒店内的旅游柜台营办商,担当“促成者”,在该两名竞争对手之间传达定价资料,积极地协助落实该合谋定价安排,涉嫌违反《竞争条例》的“第一行为守则”。

(竞委会截图)

竞委会去年2月,向担当“促成者”的6个酒店集团和一个旅游柜台营办商,发出违章通知书,他们亦接受通知,并承诺遵守通知书的规定。随后,胡兆英、其旗下的锦伦和海景嘉福亦同意与竞委会合作,终止有关反竞争行为。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向在竞争事务审裁处申命令,以处理今次诉讼,有关命令包括:

1. 宣布所有合作答辩人违反了“第一行为守则”或牵涉入违反该守则
2. 向锦伦罚款417.7万元、海景嘉福则罚款160万元
3. 向合作答辩人收取竞委会的调查费用及讼费
4. 向胡兆英发出取消董事资格令,为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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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8度海逸及恒丰,则无与竞委会订位合作协议,竞委会向审裁处申请宣布两名答辩人违反“第一行为守则”、施加罚款、收取竞委会的调查费用及讼费,以及要求答辩人须推行审裁处认为适当及具效用的合规计划。

竞委会行政总裁毕仲明指,今次案件中合谋定价安排影响有意游览香港热门景点的消费者,而涉案者众多,他们的罪责与竞委会合作的意愿亦有所不同,因此在此需花更长时间调查。他续指,竞委会首次因应案件性质和案情,运用了多种不同的执法工具及补救方式,有效及合乎比例地解决竞争问题。

竞委会行政总裁毕仲明。(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而部分答辩人承认其违法行为,并即时采取实质措施,与竞委会和解,毕仲明认为,本案显示及早与当局合作的好处,同时亦向所有企业发出了清晰的讯息:合谋者应尽快把握机会与竞委会合作,以争取获得较宽松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