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七警最终被判囚 曾健超:漫长时间的一个小胜
七警殴打曾健超案一事发生超过两年四月,今终被判入狱2年。事主曾健超今早得悉各警员的刑期后称,这是公民对抗警权的一个小胜,惟其他事件,如退休警司朱经纬涉棍打途人等案,希望都能得到公义的处理。
“七警案”中被袭的事主曾健超回应指,事情发生至今逾两年,是一个漫长的等待,相信今次案件结果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权的一个“小胜利”,不过他指出,除了“七警案”外,无论是2014年雨伞运动还是其他社运中,都有不公义的事件、被警方暴力对待的案件仍未解决,如退休警司朱经纬涉棍打途人案,他希望亦能得到一个公义的处理。曾健超促政府及警方反省,改革警权监管制度,免再有类似案件发生。
曾健超亦有在他的facebook提及感受:
感谢大家的关心,对于七警案判决,我有三点简单的回应:
1 等了漫长的两年多,而家总算系公民社会对抗警暴的一个小胜;但希望大家毋忘雨伞运动的初衷,继续努力争取真普选。
2 无论系雨伞运动定系系呢几年社会运动中仍有很多唔公义、警察滥用暴力的案件未有处理,如朱经纬案,希望各个案件亦尽快可以得到公义的审讯。
3 希望政府、警方也会有所反省,改革警察的监管制度、检讨警队文化,同时为到错误向香港市民道歉。
事件发生于2014年10月15日凌晨,当时正处于占领运动期间,曾健超当晚较早前被发现向警员淋液而被拘捕,之后被电视台影到他被六名警员擡到添马公园变电站,并由七名穿警察背心的男子围殴。
律政司于事件发生后一年,起诉七名被告,包括:总督察黄祖成(49岁)、高级督察刘卓毅(30岁)、警长白荣斌(43岁)、警员刘兴沛(39岁)、警员陈少丹(32岁)、警员关嘉豪(32岁),以及警员黄伟豪(37岁),他们全于今年2月14日被裁定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另第5被告陈少丹一项普通袭撃罪成。而曾健超亦于去年五月被裁定袭警及拒捕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