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涉图奸外籍少女 警诫下反称事主同意 但其下体未能反应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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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的士司机载著16岁外籍少女时,涉嫌趁对方酒醉,把她载到大潭水塘一带侵犯。少女醒来见遭陌生中年汉揽住即离开,并告知母亲及报警。司机被捕后反指少女主动,并少女同意与他发生“亲密关系”,惟他的他的阳具无法进入X的下体,又称因案发时其阳具未能勃起并早泄。司机否认一项企图强奸罪,案件今(5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被告林少峰,54岁,被控于2020年5月16日在黄泥涌阳明山庄附近,企图强奸X。

事主大醉无法记起十时半后的事

主控官在开案陈词透露,女事主X案发时16岁,是一名学生。她于2020年5月15日和朋友在赤柱见面,并饮至大醉,她已不能记起晚上10时半后发生的事。她在翌日早上醒来,发现身在酒店房间的床上,在旁的被告正揽著她。她因此尖叫,拿走电话等便离开酒店,并即致电母亲。

X母见女儿未有准时回家,便用手机追查女儿行踪,发现女儿曾到湾仔、大潭水塘和葵涌一酒店。母亲因此到酒店查看,期间收到女儿的电话,她接女儿返家,知悉事件后报警。

被告林少峰称获16岁女事主同意才发生亲密关系,惟他阳具未能勃起,更出现早泄情况。(朱棨新摄)

被告称曾撩事主搞野

被告被捕后向警员称,案发当日凌晨时分在域多利道接载一名外籍女子,他见对方大醉,便“撩佢搞嘢”,事后载她到一间酒店房间让她入睡。

惟被告在其后的会面中否认曾“搞”X,反指是X主动。他又称接载X后,开车到大潭水塘道,在X同意下,两人发生亲密关系,但他的阳具无法进入X的下体,又称因案发时其阳具未能勃起并早泄。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CC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