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方催泪弹误中单位引致火警 西医入禀索偿672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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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风波期间,理工大学于2019年11月曾发生激烈冲突,警方在尖沙咀多次发放催泪弹。一名西医昨(28日)入禀高等法院,称因警员疏忽,把两发催泪弹误射入其单位,引致火警,该单位因此严重损毁。西医现向警方索偿约672万元。
原告为梁锦聪,被告为警务处处长。
入禀状指,有警员于2019年11月18日早上,误把两发催泪弹,射入尖沙咀柯士甸路丰乐大厦1楼的两个单位,引致火警,单位因此严重损毁。入禀状指,事件因警员疏忽所致。
原告现就事件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支出,向警方索偿约672万元。
根据资料显示, 原告为耳鼻喉专科医生,其诊所位于丰乐大厦1楼某单位,即入禀状中其中一个受影响单位。
案件编号:HCA19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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