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汉FB帖文著重击警员头部 煽惑伤人罪成 被判入狱7个月
去年有警员受伤在示威活动中被打致满头鲜血,一名六旬汉事后在其Facebook帖文,提到要“头部重击”、“失忆就无法指控任何人”,否则“会有手尾跟”等,被指煽惑伤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2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李庆年指,社交媒体提供了资讯的便利,也增加了散播假新闻及仇恨言论的风险,考虑到被告非名人,其帖文的回应亦不足100人,虽然他有煽动他人袭击警员的头部,但没有进一步的计划,且在事发后翌日才发出,判被告入狱7个月。
官著使用社交媒体的人反思
李官又称,社交媒体往往会无限推进某一种喜好讯息,局限了多元讯息的接收,令不同立场的人进一步撕裂,虽然大部份人行事理性,惟仍难免有激进的人会透过社交媒体作违法或煽惑的行为,并著使用社交媒体的人反思。
发帖文前一天有警员受袭
被告蔡易文,61岁,无业,被指于去年1月20日,意图令警员身体受严重伤害,非法煽惑他人恶意致警员受伤害。
案发前一天,有示威者在中环遮打花园举行“天下制裁”的集会,之后有警员在长江集团中心附近受袭,并有人打警员的头部。
2020年1月19日,中环有天下制裁集会,期间有警员受伤。(详看下图)
提到头被重击或致失忆
被告翌日在其Facebook帐户“Tony Choi”发布帖文道:“今日几个popo被打爆缸,虽然满头鲜血,但无打裂头颅(头骨),其实都只是皮外伤。大家要知道若果头被重击,失忆(或局部失忆)的可能很高,失忆就无法指控任何人,否则被打的人认得和记得对方个样或特征,会有手尾跟,所以要尽力而为(学popo)”被告于去年5月被捕。
官指讯息简洁有鼓励袭警之意
李官在裁决时指,被告清楚知道早前有警员被打至满头鲜血,认为被告的帖文从上文下理可推断被告有意鼓励他人针对警员,文中提到“头被重击”,“失忆就无法指控任何人”等信息简洁,就是鼓励重击警察头部导致失忆,否则“会有手尾跟”。
公开发贴任何人均可读到
李官认为,该帖文在公众平台发布,任何人均可读到,若他只是卤莽和幸灾乐祸,不会以这样公开的方式发布,且被告亦有作回复和讨论,认为有犯罪意图作煽动性的表达。李官又指,被告在文字中鼓励他人向警员报复和诉诸暴力,即使煽惑行为未有实行亦已干犯有关罪行。
求情指被告有劝人勿去游行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有糖尿病、高血压等长期病患,又指被告在社交平台上的帖文一向劝人“唔好出黎搞事,唔好出嚟游行”,涉案的帖文与被告性格不符,只是一时冲动的发言,现已受很大教训。
警方尊重及欢迎法庭裁决
警方尊重及欢迎法庭裁决,判刑反映案中被告所干犯的罪行非常严重。警方重申,互联网的世界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的法例,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用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
警方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但如果有人藉著网络世界作出违法行为,警方必定会严正执法,以维护香港的公共安全及秩序。
案件编号:DCCC 10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