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被指不实及辱警遭警告 港台记协求覆核 裁部份胜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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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局裁定港台节目《头条新闻》去年其中一集内容污蔑和侮辱警方,向港台发警告。香港电台工会及记协就此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讯局决定。工会质疑,《头条新闻》是讽刺时弊的节目,但通讯局把《头条新闻》归类为个人意见节目,以错误的标准处理投诉。法官早前听取陈词后,今(25日)颁下判辞,工会及记协部份申请被裁定胜诉,通讯局亦须支付申请方一半讼费。

申请人为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和香港记者协会,答辩人为通讯局。涉案集数于去年2月14日播出,通讯局于同年5月19日裁定该集污蔑和侮辱警方等投诉成立,向港台发警告。

通讯局早前裁定《头条新闻》涉案集数中的两部份,即“无品芝麻官”和“惊方讯息”,违反《电视节目守则》。法官同意局方就节目中“污蔑和侮辱警方”,及单就“惊方讯息”部份资料准确性的裁定,维持原判,其他裁决则不稳当须被推翻。

裁决还港台制作团队一些公道

提出是次覆核的港台工会与记协发表声明称,留意到法庭推翻通讯局部份裁决,认为还港台制作团队一些公道,遗憾现时已没有了《头条新闻》这节目。他们又称会尊重法庭裁决,并会与律师团队研究判词后再回应。

未能证无品芝麻官资料不真确

法官周家明认为,局方在判断节目内容是否有违规时,有责任去证实被投诉的内容是否不实或错误。局方就“无品芝麻官”的决定中,并没有就节目提到事实准确性作出裁定,该部分节目提及警察是否有足够的口罩供应。惟局方在考虑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有关资料不正确,亦未能证明港台未有尽力去证实资料的准确性,故认为局方在这部份的裁决并不稳当。

但就节目中的“惊方讯息”,王喜称“依家仲取消徒步巡逻,唔使行咇,,将当值时暴露喺空气中嘅机会,减到近乎零呀”。法官认为警方没有“ 行咇”只是在部份警区发生,亦只涉一段时间。通讯局认为港台未有尽力确保有关言论真确,裁定亦非不合理。

港台曾邀请警方回应

此外,港台曾两次邀请警方就内容作回应或澄清,警方却拒绝并对他们的邀请置之不理。然而就通讯局的信函所见,他们并没有把港台的这个举动考虑在内。法官认为,港台曾邀请警方解释其立场,显示他们曾尝试呈现事件不同的角度,这是局方在考虑港台是否违规时必须考虑的因素,然而局方未有顾及,实属不公。

未要求局方再作考虑

然而法官不会要求通讯局重新考虑被推翻的裁定。他指港台已公布暂停制作《头条新闻》,亦不见得该节目会恢复,认为若发还予通讯局考虑并无实际用途。至于通讯局会否重新考虑,则由局方自行决定。

法官认为王喜在“惊方讯息”的打扮和行为是以警方为目标。(影片截图)

主持明显有表达对社会及政治事件看法

法官周家明亦有裁定通讯局部份裁决稳当。就申请人指局方错误地把《头条新闻》视为“个人意见节目”类别,周官认为局方在这方面的看法正确。亦同意局方考虑到《头条新闻》的主持表达其个人意见。虽然节目以讽刺和夸张的方式表达,其表达方式亦与一般的“个人意见节目”不同,但节目中的主持等明显是表达,他们对社会和政治事件的看法。

讽刺时弊也不能针对公职人员

通讯局亦裁定“惊方讯息”中王喜的打扮和行为,令整个警队受到污蔑和侮辱。申请方争议局方错误诠释《电视节目守则》中的“污蔑或侮辱”条文。申请人认为,局方错误地把警员视为条文中的“社会地位”类别。惟法官认同“警员”应属条文的“社会地位”类别。

法官同意,包括警员的公职人员可受到公开的批评,同时守则中的条文未有禁止相关批评。惟法官强调,即使《头条新闻》是讽刺时弊的节目,但讽刺时弊的节目,也不能针对公职人员,引起他人的憎恨。

王喜打扮以警员为目标

对于申请人指,“惊方讯息”中的王喜的打扮、在垃圾桶出现时,可视为表达公众对警方执行职务的不满。惟法官认为,王喜的打扮与警方的工作、或公众对警方的不满,未有明显的连联。法官认为,相关打扮和行为以警员的目标。

法官续指,王喜的打扮和行为是否属侮辱警方,局方可作相关决定,法官认为局方的决定并非不合理。

《头条新闻》被投诉涉辱警的内容及申请人的论点。(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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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局方以错误标准处理投诉

申请人早前陈词指,《头条新闻》是讽刺时弊的节目,以夸张和滑稽方式反映公众的意见,或开玩笑以娱乐观众,没有人会视所有内容为事实,又指对此类节目,应有较大的容忍度。惟局方却把《头条新闻》归类为个人意见节目,以错误的标准处理投诉。

内容未有煽动他人憎恨警方

申请人强调,相关内容未有煽动他人憎恨警方。虽然“惊方讯息”中,主持人王喜身穿类似警员制服,从垃圾桶出现,然而若此举是要嘲笑警方,主持人可在堆填区出现。

局方指头条新闻已被归类为个人意见节目

通讯局的代表却回应称,局方委员由教师和传媒工作者等不同界别组成,具处理相关投诉的经验。港台享有编辑自主,同时亦需遵守《电视节目守则》。此外,港台于2001年,已把《头条新闻》归类为个人意见节目。

节目播出时仍受社会事件影响

此外,涉案集数播出时,本港仍受2019年的社会骚乱事件影响,警民关系撕裂。主持身穿类似警员制服,在垃圾桶出现,无疑属诋毁警方。 局方又指,港台为政府机构,未享有《基本法》保障的言论自由。

案件编号:HCAL16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