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藉发薪为名诱女邻居入屋 在其口吐糖后涉强奸 被裁罪脱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六旬已婚地盘工涉于两年前,把女邻居推入自己的单位,继而强奸对方。他亦被指在侵犯前,把口中含著的一粒糖,吐至邻居口中,对方随即把糖吐出。六旬汉否认强奸罪受审,陪审团经退庭商议,今(23日)以6比1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章群,63岁。控罪指,被告于2019年12月6日,在新界一单位强奸X。

X早前作供透露,和丈夫于内地结婚,育有一对子女,一家四口先后成功申请来港定居,一家4口居于铁皮屋,被告是他们的邻居。

X指,案发前没有工作,遂跟被告到地盘上班,主要从事清洁。案发日,她第二次跟被告到附近的村屋工作,至下午下班,各自回家。惟被告叩门,称要发薪。被告把一叠现金交给X后,突捉著她的膊头,推她入被告的住所,谓:“入去饮茶啦。”

X被推入住所后,被告关门。被告并把口中的糖,吐至X的口中,X即把它吐出。

被告又把X拉入房间,推至床上,脱去她的运动长裤和内裤,再脱去自己裤子。被告在未有使用安全套下,强奸X,最终在X的私处外射精。

X返回自已的住所哭泣,洗澡后。她到街市买𩠌,发现被告给予的现金较工资多。X一直未有把事件告知他人,直至去年10月,丈夫替她报案。

案件编号:HCCC15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