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辩方:控方指控充满假设及猜测 并无证据支持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及渎职案,辩方今日下午进行陈词反驳,至目前为止,控方指控都是重复地假设及预测,除非有证据支持,不能接纳所有政客都是讲大话,有官商勾结,香港生意人要和政府交朋友。辩方强调,贪污目的视乎“需要”,在案发时雄涛广播知道政府政策是支持数码广播,足够的频谱开放予电台,根本毋须向曾荫权提供利益,并要求陪审团裁定曾荫权罪名不成立。
辩方强调曾不自辩是行使被告的权利
辩方英国女御用大状万江仪下午进行辩方结案陈词,她先指出刑事案举证标准很高,陪审员必须完全肯定被告曾荫权涉及贪污指控,根据证供,才可以裁定被告罪成,而被告曾荫权不出庭自辩,或传召证人,这是被告的绝对权力,亦是司法制度重要一环。
万江仪表示,根据雄涛广播由2008年7月获AM广播电台牌照的背景开始,至2010年申请数码牌照,所有手头上文件及证人证供,根本无需要展开贪污行动,并邀请陪审团反问两个问题:“曾荫权接受海外贿赂是否合理?”、“雄涛广播为何要提供利益给曾荫权?”
贪污须视乎“需要”本案却看不到“需要”
万续说,贪污目的须视乎“需要”,但根据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刘吴蕙兰等证人口供,政府于2008年尾有意引入数码广播,2009年更订下巿场主导的框架,而根据雄涛股东郑经翰及政府电邮来往,雄涛明白政府要求,只要经过公众咨询等程序,通过测试,便可以获牌照,当时通讯及电讯事务局考虑发给牌照予雄涛及其他申请者,根本不存在控方指控“在黑暗中”情况发生。
辩方:控方指控混淆视听 扭转逻辑
反之经过广管局、公众咨询、政策局及行会成员咨询后,当时无人反对雄涛获得牌照,曾荫权只是按建议而作出批准,万强调从无说过行会是“橡皮图章”。另外以何周礼在青协贡献,根本值得推荐获颁章,情况正如一名老师推荐聪明及协助她课堂教导广东话的优秀学生一样,但控方却混淆视听,扭转逻辑。
万江仪指,没有任何证人指出本案涉及贪污,控方纯粹要求陪审团假设和推论,事实上,无论是曾荫权为退休大计在深圳揾屋,抑或在2010至2011年大手买入人民币,都与贪污无关。
辩方:曾荫权买入人民币只因看准升值潜力
曾荫权自2007年已经一直物色理想的住处,以备卸任特首、迁出礼宾府后居住,深圳东海花园是非常大、发展先进的屋苑,曾荫权北上揾屋并不奇怪。而根据何周礼口供,该深圳物业2010年仍给人“不卫生”的感觉,东海集团要做生意、想把物业出租,因此大肆装修翻新。辩方认为两件事在同一时间发生,只是巧合。
至于控方称曾荫权自2010年7月多次买入人民币,是为了准备于2010年底付款80万元人民币给东海集团。辩方反驳,曾荫权买入人民币只为投资,因为看中人民币有升值潜力,事实上直至2011年仍有不断买入人民币,整件事与任何贪污勾当无关。
72岁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案件编号: 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