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当PTGF 2日接8客 拒再接客被勒索3万 3女子认罪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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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向女友人借钱,反被友人建议成为“兼职女友”提供性服务,更获另外两名“经纪”安排接客及接送,曾在2天接客8次,接客2天后,少女身体不适拒绝接客,却被两名“经纪”以她与嫖客的性交片要胁,勒索逾3万元。3名涉案的年轻女子今日(18日)承认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勒索等罪。案件押后至12月17日,以便等候3人的背景报告,其中两名怀孕的女被告获保释候判。

本案3名被告为:黄贝儿(又名黄科恩,21岁,售货员)、石素斯(23岁,诊所护士)及陈映贝(22岁,美甲师)。3人被控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控罪指她们在去年5月8日至10日,明知而依靠X卖淫的收入维生。

石素斯及陈映贝另被控,勒索罪及控制另一人使该人卖淫罪。控罪指,她们在去年5月8日至15日控制、指示或影响X,使X卖淫,以及恫吓X交出33400元。

1女认靠他人卖淫为生另2人认勒索

黄承认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而石、陈则承认勒索罪及控制另一人使该人卖淫罪,二人被控的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则获存档法庭,不予起诉。

案情指,女事主X与首被告黄贝儿朋友,X于2020年5月问黄借钱,黄却建议她成为“兼职女友”,并提供性服务。X表示有兴趣,后来又认识了次被告石素斯及第三被告陈映贝。

嫖客付2600事主X收1千

石及陈为X拍摄性感照片,兼开设Telegram帐户替X接客,更安排车辆接送X提供性服务,X会向嫖客收取2600元,而X可获其中1000元作报酬,黄则可获200元佣金。

拒接客遭两女用性交片勒索3万

不过,X后来因身体不适拒绝接客,却遭石及陈威胁要她作出赔偿,否则会在街上贴X的海报,亦称嫖客手上有她的性交片,共要求X交出33400元。

指事主开工两日食1800元

石曾威胁:“十二点见唔到条数你真系等出post。”陈则曾威胁说:“开工两日食我哋1800饭、包司机、你觉得我哋对你差,拎返哂啲钱出嚟。”X最终向友人透露事件,并在在社工协助下报警。

事主开工两天向陈称下体不适

黄在警诫下指,X在工作两天后,向她表示身体不适,但石不让她停止工作;陈则在警诫下承认,她知道X第二天工作后下体不适,当时她著X看医生,但数天后X主动联络她称可重新接客。

案件编号:DCCC 10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