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钟翰林拟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罪 案押后明日答辩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涉在社交平台宣扬港独等,被控分裂国家、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和洗黑钱等罪,案件原定今早(2日)开审,惟控方表示双方达成认罪协商,钟拟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两罪。不过,双方仍要时间处理案情,案件押后至明日继续。
被告钟翰林(19岁)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一项分裂国家罪,及两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
其中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指钟于2020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在香港与他人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即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叛离、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叛离,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煽动刊物。
至于分裂国家罪,则指钟于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至于两项洗黑钱控罪,则与钟的汇丰及Paypal户口有关。其中一罪涉及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某Paypal户口的133,417.69元;另一罪涉及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某汇丰银行户口的582,895.88元。
案件编号:DCCC 27/2021
钟翰林被控分裂国家等罪名 排期11月审讯 料审讯7天钟翰林抛国旗囚4月 求情揭不快童年 照顾智障弟怕累母独自生活钟翰林涉毁坏五星旗及非法集结 官指不可能不知是国旗 裁两罪成国安法|从16岁到19岁——谁把钟翰林推向“港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