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机会前主任称遭无理解雇 官指会方依法解雇 裁会方上诉得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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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机会的总平等机会主任林小慧于2018年入禀,指遭平机会无理解雇,并质疑因投诉时任平机会主席陈章明,才遭报复。劳审处于去年裁定林胜讼,获赔约129万元,平机会则向高等法院提上诉。法官今(18日)颁下判辞,指平机会根据《雇佣条例》解雇林,并向她支付代通知金,无需提供解雇理由,裁定平机会上诉得直。

林小慧于2018年4月遭平机会即时解雇,平机会并称林和同事合作欠佳,工作态度和行为与职位要求不相符。原审审裁官则指,平机会所讲的原因不真实,裁定平机会败诉。

惟会方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法官在上诉判辞指,平机会根据《雇佣条例》解雇林,并向她支付代通知金,平机会不需提供解雇的理由,因此平机会向林解释本案的理由,并不影响本案,因此裁定平机会胜诉。

由于林和平机会已协议,案件不需发还重审。

案件编号:HCLA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