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林郑月娥称曾是她的楷模 授勋过程曾未有施压
前特首曾荫权涉贪及渎职案踏入第13日审讯,控方今午传召早前辞职竞选特首的前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出庭作证,她称曾荫权对公务尽责,一直是她公职生涯里的楷模。林郑又指,2011年4月接到特首办通知,建议发展局推荐何周礼受勋荣誉勋章,她其后按建议提名何,但她强调曾荫权从未向她施压,就算假设她当时知悉何为特首设计深圳单位,亦不会因此而将何从推荐名单除名。
林郑月娥称,她于2007年7月至2012年6月任职发展局局长,她称2011年4月收到特首办建议,希望局方考虑推荐建筑师严迅奇和何周礼,但原来局方原不打算推荐公众人士受勋,同年3月呈上的推荐名单只包括3名公务员。但局方审视何的背景及贡献后,决定接纳特首办提议,林郑强调这是她独立的判断,曾荫权在过程中从未施压。
林郑称在签名同意提名何周礼时,完全不知道他为曾荫权设计深圳单位。法官遂追问她若然当时知道,她会否改变心意?林郑称即使她当时知道内情,亦会照样提名何周礼,因受勋只是考虑获提名人的个人贡献。
林郑称提名何周礼未有受任何压力
林郑忆述公务生涯中,1993年至2000年很长一段时间在库务局任职,曾荫权是库务司及财政司司长,当时正值97金融风暴,虽然林郑主理政府内部财务,没有直接应对财政危机,但形容曾荫权对公职非常尽心尽力,一直是她作为公务员的楷模。
郑经翰找公关公司在报章刊登声明
就曾荫权于2012年2月深圳物业曝光后,引起一连串风波,深圳东海集团和黄楚标更于2012年2月26日在五间报章刊登声明,负责协助刊登该声明的凌峰广告公关有公司前高级客户总监史慧敏供称,郑经翰与她公关公司的上司认识多时,当年2月24日,郑经翰要求她上司协助在报章在2月26日落广告,由于广告刊登很急,所以史找了一间相熟广告公司做。
史之后知道广告由深圳东海集团刊登,她将有关稿件传给黄楚标的秘书,要求黄楚标签名作实。另史又同意控方所指,在最后稿件中,没有管理费和维修费,至于何周礼名字,除了一份报纸广告外,其他四份报纸都没有显示何周礼名字,这是因应报纸要求,和东海集团无关。最后史将25万元发票予深圳东海集团。
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