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漏药致邓桂思肝病发作亡 医委会判联合两医生除牌3及5个月缓刑
联合医院2017年发生开漏药事故,患有慢性肾病的好妈妈邓桂思被处方服用高剂量类固醇药,但医生开漏了抗病毒药物,致属乙型肝炎带病毒者的她因急性肝病发作入院,惟两度换肝,最终于同年8月去世。当年涉事两名联合医院医生林治昆及陈小剑今日(23日)出席医务聆讯,均被控两项专业失当罪,两人承认过失。
医委会经商议后,研讯小组主席邓惠琼中午指出,两名医生第一项专业失当成立,第二项控罪则不成立。医委会再退庭商议后。判处林治昆除牌5个月,缓刑36个月,陈小剑则除牌3个月,缓刑18个月。
林治昆及陈小剑求情时读出向邓桂思及其家人的道歉信,林治昆表示,当时没有处方抗病毒药物非故意,对此深深致歉,事后已尽力预防事件不再发生,希望家属接受道歉及原谅。陈小剑则称,对于未有处方抗病毒药物致万分歉意,会尽力避免事件再发生。辩方代表律师指出,两人在调查期间合作,承认过失及致歉,又读出两人的上司撰写的求情信。联合医院表示,其中一名医生早在三年前离职,另一人休假中,再次就事件向病人家属衷心致歉。
控词指,被告医生林治昆及陈小剑分别于2017年1月及2月,作为注册医生,未有察觉病人纪录上,显示邓桂思属乙型肝炎带病毒者,于处方类固醇药物时,未有同时处方抗乙肝病毒药物,被控两项专业失当罪。林治昆及陈小剑今早均有出席聆讯,并均承认在事件上有失当。
控方读出专家报告,指两名医生若有向病人处方抗病毒药物,是可以减低乙肝发作的风险,又指两人作为专业医生,应能充分意识到需要向邓桂思处方抗病毒药物,认为两人能力是低于水平。
邓桂思生前因“甲型免疫球蛋白肾病”于联合医院就医。2017年1月,邓在联合医院专科门诊覆诊,被处方高剂量类固醇,但当时负责医生忽略了邓是乙型肝炎带病毒者,没有处方抗病毒药物,以减低爆发肝炎的风险。
同年4月1日,邓桂思因急性肝病入住联合医院。惟她的病情恶化,出现急性肝衰竭。于4月5日被转送玛丽医院。她的长女Michelle因未满18岁,被玛丽医院拒绝捐肝予母亲的手术。邓之后两度换肝,惟最终于同年8月去世。
其遗产管理人亦于去年5月入禀高等法院,指邓接受联合医院治疗期间,因院方疏忽而令邓去世,向医院管理局索偿,但入禀状未有透露索偿的金额。
两人当时任职的联合医院表示,尊重医委会的裁决,其中一名医生早在2018年4月已离职,另一人则休假中。医管局在该宗重要风险事件发生后,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事件及提出改善措施,院方亦已逐一跟进及落实委员会的建议。其中医管局已优化“临床医疗管理资讯系统”,自动提醒前线医生在处方免疫抑制药物时留意病人的乙型肝炎带菌纪录,院方亦已加强相关培训,并且提醒医疗团队要确保病人主要家属得知病人的重要临床资料。
联合医院已为参与研讯的员工提供所需支援,医院就事件再次向病人家属衷心致歉,会继续为家属提供所需协助,强调非常重视医生的专业水平,一向设有既定人力资源政策,以公平、公正原则去处理违反守则的员工。院方会视乎事件的严重性决定雇员可遭受的纪律处分,包括辅导、口头或书面警告,严重行为不检者可遭解雇。为保障及尊重个别员工的私隐,院方不会透露个别个案的纪律处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