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参与前年港岛大游行 陈皓桓称续公民抗命拟认罪 案10月再讯
撰文: 郭颢添
出版:更新:
民阵前召集人陈皓桓,日前被指涉参与前年9月一次港岛大游行,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今(17日)在东区法院提堂,辩方指陈准备秉承公民抗命精神认罪,由于控方需时处理涉案片段及判刑资料等,裁判官准案件押后至10月26日再提讯。
被告陈皓桓(25岁),被控于2019年9月15日,在香港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的游行。
辩方律师称,陈当日是以公民抗命方式进行,故会选择认罪。惟控方称将会播放一段少于30分钟的片段,但该片还未交予辩方,同时亦需时准备判刑案例,及相关片段截图等,故要求押后。辩方则要求下次聆讯时能即日处理量刑。
陈除了本案外,尚涉一宗被指参与去年7.1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该案将于10月7日在区域法院答辩,陈早前已表示会认罪。陈今被押走前亦有大喊说:“中秋节快乐!”
案件编号:ESCC20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