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郊野公园建公屋 林超英:须同时提出补偿方案

撰文: 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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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今(24日)早出席行政会议前指,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到或会考虑开发郊野公园的边陲位置,换取土地以建房屋,届时会请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研究合适选址。
天文台前台长林超英认为,应由兴建房屋的运输及房屋局来选址,同时要提出可补偿郊野公园的位置,再研究决定来达至“双赢”:“郊野公园总面积只加不能减,同埋每个case(发展项目)咁倾,咁先有得倾。”

林超英(右二)称,暂时没有特首参选人邀请他写环保政纲。(文雪萍摄)

林超英表示,2013年开发郊野公园是作为地产用途,和2017年《施政报告》提议兴建公共房屋有分别,“以前提要郊野公园地起屋,大地产商就纷纷话要百分之一,惊会有个缺口,就好似水咁涌入黎、阻止唔到,但今日唔系无止境。”他解释指,现时处境与过往不同,若政府公开宣示郊野公园从某日起只加不减,开发少量郊野土地作非地产用途,会有讨论空间。

另外林超英称,暂时未有特首参选人邀请他写环保政纲,又笑言自己脱节,是“废旧电池”。他指,没有后悔当初替特首梁振英写环保政纲,又赞梁特比上两届政府重视及有落实环保政策,如空气质素指标等,“但我唔系梁粉,只系环保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