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刘吴蕙兰称认识曾30年 不知曾打算迁居深圳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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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在任内期间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装修及渎职案,进入第11日审讯。认识了曾荫权超过30年的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蕙兰,在辩方盘问时认同,曾荫权是一名献身于服务香港的公务员,不过她表示自己在新闻报道才知道,曾荫权牵涉深圳物业风波,而曾从无向透露他打算迁居深圳的计划,亦从无透露自己认识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
刘吴惠兰于上午作供完毕,之后将会由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谢曼怡作供。

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蕙兰称认识曾荫权超过30年。(伍凯莹摄)

辩方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在盘问中指出,就政府批出数码广播牌照,政府曾于2010年7月展开公众咨询,公众对新发数码广播持正面支持,以及可引入新技术,在之后一、两个月广播管理局发电邮予商经局,建议将数码广播牌照予四间申请者。刘吴蕙兰同意,但强调指局方一直以公平、公开、透明原则下,当申请者符合所有局方要求,以及在推动广播事业下,作出概定的政策,但强调牌照批核的最终决定者会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辩方再问及刘太是否认识曾荫权很耐,刘太回答:“已30多年。”并承认由她担任公务员已认识曾荫权,在曾荫权担任行政长官时,刘太亦是政策局局长,认同曾是一名有贡献的公务员,热心服务香港。

【曾荫权涉贪案】谢曼怡指曾荫权在行会发牌会议表现无异样

曾荫权继续在其妹妹曾璟璇(右一)陪同离庭。(陈雯慧摄)

刘太称从报纸得知曾牵涉深圳物业风波

不过主控官DAVID PERRY在覆问时,反问刘吴蕙兰知不知曾荫权牵涉深圳物业,她回答:“从报纸中得知。”主控官再问,她在担任商经局局长时与曾荫权几耐见一次面,她回答:“约每星期一次,但每天早上都会向他汇报工作进展。”主控官再追问,曾有没有提及他打算迁居深圳的计划、认识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以及黄楚标支付该物业室内设计师费用,刘回答无。

另外刘吴惠兰在主控官覆问时同意,雄涛一直不能取到政府内部文件,政府亦无保证雄涛一定会取到广播牌照,而最终审批牌照由行政长官决定,而局方必根据公平、公开及透明原则制定政策,有关原则亦在存有利益冲突下,必须作出申报。

72岁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