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禁犯国安法者任社工 社总指所涉范围阔:但无得担心
《港区国安法》去年起实施,至今多名社工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捕。综合业界及政府最新风声,政府计划今年内修订《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禁止干犯国安法而被定罪人士担任社工。社会工作者总工会外务副会长张志伟指,业界早听闻相关消息,包括在注册条例附件二,加入国安法成拒绝注册罪行,但他直言附件二中原有罪行如性罪行及谋杀等性质,与国安法是两码子的事,加上国安法范围较阔,除现职社工,亦影响到现就读社工系的学生:“政府点都会做,无得担心。”劳福局回复指,正审视该条例相关规定及实施情况,以便政府履行《港区国安法》下的职责。
社工注册局一名成员反对 定罪者即无法续牌
目前《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附件二中,列明多项不能担任社工的罪行,包括虐待儿童、乱伦、强奸、谋杀等,如干犯了相关罪行,只有在社工注册局“所有成员”同意下,才可获注册成社会工作者。张志伟说,若政府修例,国安法定罪者必然无法续牌或注册,“基本上无可能,注册局一个人反对就唔得”。
业界料规管陆续有来 下一步或要求社工宣誓效忠
社总外务副会长张志伟表示,早听闻政府有意将国安法罪行纳入附件二中,认为原本列明的罪行如强奸、谋杀,设定时是为保障服务使用者,以免人身安全受严重威胁,但国安法罪行牵连甚广,加上范畴阔,形容为两码子的事。
不过,张志伟认为,业界“无得担心”,如政府决定要做就事在必行。不过,他忧虑国安法演绎阔,如社工协助个案表达对政府及政策不满、有社工为反修例事件检控人士提供协助,或者申请国际组织资金推行服务,是否都会违法。
张说,维护社会公义是社工工作一部分,有同工或担心修例对行业的影响,令到更多人手离开亦不出为奇,且预计除了修例,政府亦会研究社福界宣誓,以加强对业界的规管。
政府亦拟修改《职工会条例》禁犯国安法人士任工会理事
除了修订《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禁止干犯国安法罪行者担任社工,亦有指政府拟修订《职工会条例》,如工会理事违反国安法,亦会被取消资格。
本身是注册社工的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表示,社工注册局有既定机制包括纪律聆讯,处理社工违法等纪律事宜,他认为可再进一步就修例作出讨论。
劳福局认审视社工注册条例 履行政府国安法下的职责
劳福局回复指,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九及第十条,政府有职责采取必要措施,对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防范恐怖活动的工作,并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该局指,《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赋权社会工作者注册局订定和检讨社会工作者的注册资格标准、拟订和审批《工作守则》、管理注册制度及处理纪律事宜,包括决定曾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的人士能否注册为社会工作者,目前正审视该《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实施情况,以便履行政府在《香港国安法》下的职责。
另外,劳福局称“社会团体”包括根据《职工会条例》登记的职工会,劳工处将配合政府整体的策略和工作,拟定相应的措施,促进职工会理事及职员对国家安全概念及相关规定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