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堂猝亡|校长认未跟足指引向家长发上课同意书 已检讨及改善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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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男生前年3月在校上体育课期间,突然不适晕倒,送院抢救不治。死因庭研讯今(27日)续,路德会吕明才中学校长出庭作供,她同意学校在案发前未有完全跟足教育局指引处理身体有问题学生的个案,如未有向家长派发上体育课同意书,但事后已召开紧急会议检视并作出改善。

死者肖叶涛,(19岁,中四学生),肖于2019年3月18日在城门谷公园上体育堂跑步期间,数分钟后突感不适晕倒,送院抢救不治。肖生前就读的吕明才中学列为有利害关系的一方,并由大律师谭俊杰代表。

校长马玉娟承认,在学生肖叶涛上课猝死前,校方未有跟足指引,向家长发出上体育课的同意书。(刘安琪摄)

未作明确指示因信老师能自行判断

校长马玉娟供称,虽然学校处理健康状况调查表程序没有文字规定,但在其任职29年来都是沿用原有方式。另学校于每学年初均会举行会议,提醒老师要分发调查表给学生,班主任对此有明确认知,校务处亦有仔细的分工。但马同意学校没有给老师明确指引要如何处理,因她认为若非特殊状况,老师能自行判断学生能否上体育课。

事后已查阅教育局指引并检讨

马续指,她在案发后有邀请同事,一同查阅教育局指引,检视过往不足的地方。如在文件传递方面,学校现会将资料通过学校内联网、全面发放给所有职员,让更多组别可以接收讯息,亦会给予教职员关于健康调查表的指引。另学校新增了上体育课的同意书供家长签阅,对于有心脏病的学生亦有提医生证明才可以上体育课。

教育局高级学校发展主任林兰芳称,在学生肖叶涛猝死的事件发生后,她曾到该中学探访,检视其健康申报机制,校方亦提交了报告,他有透过电话了解学校有否执行。(刘安琪摄)

上体育课同意书并无强制学校跟从

教育局高级课程发展主任(体育)巢志光供称,有关上体育课同意书等指引自2011年已有,但没有强制学校跟从,若学校没有跟从则须自行承担风险。当教育局发现有学校没有跟随指引会先尝试纠正,若没有效果会进一步要求学校解说。对于教育局如何跟进此事,巢自言不清楚,称这应由分区主住负责跟进。

教育局高级学校发展主任林兰芳则指,不同部门有不同指引,故如何跟进学校不跟从指引应询问相关部门。林另指在案发后,她曾到涉案中学探访,检视其健康申报机制,学校之后亦提交了报告,并一直透过电话了解学校有否执行。但对于学校推行状况,林表示:“我唔记得咗。”

案件编号:CCDI-730/2019(ST)

主要证人供词。(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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