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涉强奸非礼18岁孙女 被告借词验乳癌摸事主胸 按摩脚触私处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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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外公涉性侵18岁外孙女案,今(26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播放被告被捕后的录影会面。他指在住所替没有穿胸围的事主按摩时,因咸湿、有歪念,多次借词检查事主是否有乳癌,而摸她的胸。他亦曾替事主按摩脚部,拨开她的内裤摸其私处,因感疲倦而停手。

事主案发前数月才搬入单位

被告在首个录影会面透露于2008年退休,退休前为巴士司机。他和妻子等同住一公屋单位。而幼女的女儿、即事主X,自2018年11月起亦搬入该单位。

他指,于2019年2月至4月间第一次非礼时X。他透露,知悉X因经期而肚痛,遂替对方按摩纾缓痛楚。当时没有穿胸围的X躺在床上,把上衣拉起至心口位置。被告在按摩期间,声称检查X的胸部是否有硬块,然后用手捏X的胸。X未有发声,但推开被告,他亦因此停手。他指,因有“歪念,啫系咸湿”而非礼X,觉得自己“好错”,心感后悔。

声称啪骨触及X臀部

他之后两次替X按摩时,同样借词检查X是否有乳癌,把手伸入对方的上衣内摸胸,X当时都没有穿胸围。

被告又提及因X称腰骨酸软,遂替对方“啪骨”,期间触及X的臀部。惟他强调,该次“啪骨”时没有歪念。

认按摩时起色心拨开对方内裤

被告在第二次录影会面提及,于2019年5月按X按摩脚部时,亦因歪念、起了色心,拨开对方的内裤,手指摸对方的私处,并把手指少许插入,他因感到疲倦而停手。

在该次录影尾段,被警员问及有否补充时,他指做了不可原谅自己的事,不应强奸非礼,请求法官给予机会。被告强调会改过,不会重犯。

73岁被告被控4项非礼和1项强奸,1项属交替控罪的乱伦罪。非礼控罪指,被告于2019年2月1至5月11日,在秀茂坪某单位四度非礼X。强奸和乱伦罪指,被告于同年5月11日在同一单位,强奸事主X,或知道X是他的外孙女而仍与她性交。 X案发时18岁。

案件编号:HCCC99/2020